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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变更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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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璇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刘炜
财务负责人
张思付
监事
出资日期:2027-06-06
出资比例:55.00%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1100.000000
出资日期:2018-06-05
出资比例:45.00%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900.000000
案号:
(2023)黔0324执1655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3-07-1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支付申请人工程款100907.2元
案号:
(2023)黔0324执606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3-03-13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正安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调解后作出(2022)黔0324民初1392号《民事“一、由调解书》,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如下:被告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原告正安县茂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货款118,24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未付货款为基数自2020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10%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案件受理费2664元,减半收取1332元,因原告正安县茂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被告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正安县茂桥水泥制品有限公司现调解书确定的支付时间已过,但被申请人拒不按调解书内容履行支付义务,至今分文未付,尚欠申请人货款118240元及资金占用费未支付,其行为已严重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执行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呈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桥水浪制品有限公申请人:正安县茂桥公邮2023年2手28日附:(2022)黔0324民初1392号《民事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案号:
(2023)黔0324执7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3-01-03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正劳人仲案字[2022]第305号
案号:
(2022)黔0303执6713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2-12-01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解除遵义恒通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10 日签订的《电梯销售合同》;二、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遵义恒通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支付电梯货款、安装款共计1167200 元及资金占用费(以尚欠款项为基数,从 2021 年 3 月1 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三、驳回遵义恒通达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 8208 元(已依法减半收取),由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案号:
(2022)黔0324执恢152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2-03-07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20)黔0324民初2965号
案号:
(2022)黔0324执41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2-01-05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21)黔0324民初2645号
案号:
(2021)黔0324执恢356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1-11-2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20)黔0324民初1585号
案号:
(2021)黔0324执恢303号
被执行人姓名:
贵州博思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1-09-17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2020)黔0324民初1578号
报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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