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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00053898037Y

法定代表人:田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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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200053898037Y
工商注册号 430200000106073
法定代表人 田新庭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
企业机构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 2012-10-15
经营期限 2012-10-15~长期
登记机关 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攸州工业园龙山路8号
经营业务范围 氢化松香、精制氢化松香、氢化松香酯类、松香酯类、对孟烷生产及销售;熟松香(仓储)、香叶基丙酮、金合欢基丙酮、金合欢醇、植物酮销售;过氧化氢对孟烷、α-蒎烯、β-蒎烯、双戊烯、松节油、松油、莰烯、2-莰酮、2-莰醇批发;日用化学产品,化学试剂和助剂(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原料药,农药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医药及医疗器械,食品、饮料、有机化学原料(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林业产品、矿产品、建材、日用百货的批发及零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及试验发展;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丧葬用品、农药技术、家居用品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上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综合信息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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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信息

3个

工商变更记录

2次

工商变更记录

1

联络员备案

2022-06-17

变更前

丁文婷 *** 备案手机:***

变更后

汪志军 *** 备案手机:*** (网上办理)

2

联络员备案

2022-04-06

变更前

袁金玉 *** 备案手机:***

变更后

丁文婷 *** 备案手机:*** (网上办理)

主要管理人员

田新庭

董事长

张子涵

董事

刘晓辉

董事

田翀宇

董事

杨麾

董事

傅坚

监事

汤永新

监事

刘燕

监事

企业股东信息

株洲市产业扶贫基金合伙企业

出资日期:2025-02-02

出资比例:24.94%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1894.000000

株洲宏达有限合伙

出资日期:2025-12-31

出资比例:23.70%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1800.000000

湖南松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2013-05-02

出资比例:22.39%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700.000000

潘晓玲

出资日期:2019-10-22

出资比例:13.17%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1000.000000

田翀宇

出资日期:2015-10-04

出资比例:11.85%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900.000000

杨林初

出资日期:2016-05-30

出资比例:2.17%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65.000000

张建国

出资日期:2016-02-01

出资比例:1.78%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35.000000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2023)湘0223执1419号

被执行人姓名: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3-02-20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由被告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三期向原告朱寒春支付报酬90167元(在2023年1月13日前向原告朱寒春支付27050元;在2023年4月30日前向原告朱寒春支付27050元;在2023年6月30日前向原告朱寒春支付余下的36067元);二、如果被告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述时间节点不能按时向原告朱寒春支付报酬,原告朱寒春有权对剩余金额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朱寒春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本次调解系本起纠纷的一次性了结,被告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履行支付义务后,原、被告双方均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本案案件受理费2404元,减半后收取1202元,由被告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号:

(2023)湘0211执336号

被执行人姓名: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3-01-16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裁定如下: 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株人社监处字〔2021〕21号《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处理决定书》,即责令被执行人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余洁工资345,875.24元及加付赔偿金174,437.62元,以上合计 520,312.86元。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案号:

(2022)湘0223执3412号

被执行人姓名:

湖南松本林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2-07-13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详见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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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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