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平台经营店铺
个
失信信息
1个
工商变更记录
0次
吕利红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谢红霞
监事
出资日期:2024-08-01
出资比例:98.00%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490.000000
出资日期:2024-08-01
出资比例:2.00%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0.000000
案号:
(2022)豫0191执恢2651号
被执行人姓名:
大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2-08-03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解除原告郑州正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大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正大乐城租赁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二》。二、被告郑州宋厨商贸有限公司支付原告郑州正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2016年2月至2018年3月31日的租金3385564元,及违约金60万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三、被告大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郑州正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反诉原告郑州宋厨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49006元,由原告郑州正大商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9006元,被告郑州宋厨商贸有限公司、大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负担400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3400元,由反诉原告郑州宋厨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报告说明:
信息来源于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合法公开数据,且仅供参考。因信息提供方操作迟延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阿里巴巴对您使用该信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应承担法律上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信息有误您可联系阿里巴巴,以便阿里巴巴通知信息提供方进行核查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