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货源
首单包邮
48小时发货
7+天包换

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681120457726X

法定代表人:孙元龙

分享企业名片: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0681120457726X
工商注册号 210681004009310
法定代表人 孙元龙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
企业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1998-09-27
经营期限 1998-09-27~2048-09-27
登记机关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 东港市新兴区安康路一号
经营业务范围 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水产品、农副土特产品加工、冷藏、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合信息概况

1688平台经营店铺

失信信息

2个

工商变更记录

0次

工商变更记录

主要管理人员

孙元龙

执行董事

刘福琴

监事

企业股东信息

孙元龙

出资日期:2016-03-11

出资比例:60.00%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800.000000

刘福琴

出资日期:2016-03-11

出资比例:40.00%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1200.000000

失信被执行人

案号:

(2020)辽0681执恢684号

被执行人姓名:

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0-08-12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赵立白钢设备加工厂加工定作报酬260 000元。并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院确定的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利息。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 800元,保全费2 020元,合计4 82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并给付原告。

案号:

(2020)辽0681执171号

被执行人姓名:

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时间:

2020-01-07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辽宁三龙食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鄢杰工资3520元,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告承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此款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查看更多 https://xinyong.1688.com

报告说明:

信息来源于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合法公开数据,且仅供参考。因信息提供方操作迟延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阿里巴巴对您使用该信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应承担法律上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信息有误您可联系阿里巴巴,以便阿里巴巴通知信息提供方进行核查及更正。

1688旗下|免费商查服务
查企业
查标讯
查专利
更多AI商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