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量货源
首单包邮
48小时发货
7+天包换

邯郸市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4283198130110

法定代表人:韩书杰

分享企业名片: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邯郸市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4283198130110
工商注册号 130428000022087
法定代表人 韩书杰
经营状态 在营(开业)
企业机构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4-10-11
经营期限 2014-10-11~2034-10-10
登记机关 肥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镇辛安镇村东309国道北侧
经营业务范围 天然气、甲醇、乙醇、液氨、氨水、硫酸、粗苯、纯苯、煤焦油、轻油、油漆(以上项目经营品种无存储设施,有效期至2018年11月04日)、机油、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煤炭、焦炭、铁矿石、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货运代理;汽车修理与维护;动力电池发电、废料发电技术的开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综合信息概况

1688平台经营店铺

失信信息

0个

工商变更记录

15次

工商变更记录

1

投资人(股权)变更

2017-11-15

变更前

韩书杰 出资 950万人民币;青岛远昌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50万人民币;

变更后

韩书杰 出资 950万人民币;邯郸市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 1050万人民币;

2

董事备案

2017-11-15

变更前

韩书杰

变更后

韩书杰

3

监事备案

2017-11-15

变更前

谢亚平

变更后

谢亚平

4

经理备案

2017-11-15

变更前

韩书杰

变更后

韩书杰

5

章程备案

2017-11-15

变更前

变更后

2017-11-01

6

工商登记联络员备案

2017-11-15

变更前

柴娜娜 备案手机:*****

变更后

韩书杰 备案手机:*****

7

经营范围变更

2016-12-05

变更前

煤炭、焦炭、铁矿石、建材(不含木材)、(以下项目经营品种无存储设施,有效期至2018年11月04日)天然气、甲醇、乙醇、液氨、氨水、硫酸、粗苯、纯苯、煤焦油、轻油、油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

天然气、甲醇、乙醇、液氨、氨水、硫酸、粗苯、纯苯、煤焦油、轻油、油漆(以上项目经营品种无存储设施,有效期至2018年11月04日)、机油、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煤炭、焦炭、铁矿石、建材(不含木材)的销售;货运代理;汽车修理与维护;动力电池发电、废料发电技术的开发、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章程备案

2016-12-05

变更前

变更后

2016-11-29

9

名称变更

2016-12-05

变更前

邯郸市广曦贸易有限公司

变更后

邯郸市欧明新能源有限公司

10

住所变更

2016-12-05

变更前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县辛安镇镇辛安镇村东309国道北侧

变更后

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辛安镇镇辛安镇村东309国道北侧

11

投资人(股权)变更

2016-05-11

变更前

韩书杰 出资 950万人民币;谢亚平 出资 50万人民币;

变更后

韩书杰 出资 950万人民币;青岛远昌实业有限公司 出资 1050万人民币;

12

投资人(股权)变更

2016-05-11

变更前

韩书杰;谢亚平;

变更后

韩书杰;青岛远昌实业有限公司;

13

监事备案

2016-05-11

变更前

谢亚平

变更后

谢亚平

14

章程备案

2016-05-11

变更前

变更后

2016-04-03

15

注册资本(金)变更

2016-05-11

变更前

1000万人民币

变更后

2000.0000万人民币

主要管理人员

韩书杰

经理

韩书杰

执行董事

谢亚平

监事

韩书杰

企业股东信息

邯郸市叶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出资日期:

出资比例:52.50%

认缴出资币种:

认缴出资额(万元):1050.000000

韩书杰

出资日期:2016-12-05

出资比例:47.50%

认缴出资币种:人民币元

认缴出资额(万元):950.000000

查看更多 https://xinyong.1688.com

报告说明:

信息来源于北京中数智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合法公开数据,且仅供参考。因信息提供方操作迟延或系统故障等原因,信息的完整、准确、及时性可能受到影响。阿里巴巴对您使用该信息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应承担法律上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如信息有误您可联系阿里巴巴,以便阿里巴巴通知信息提供方进行核查及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