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南京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YBFEX-F3002
三、服务名称、数量:本项目为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主要是对金杯SY5032救护车、北汽福田救护车、荣威轿车、别克君越轿车、别克荣御轿车、帕杰罗越野车、北汽80C、北汽CTL151A越野车、宇通6970大客车、金龙6115H大客车、大通SH6521C1-A、江淮瑞风HFC6512、全顺旅行车、考斯特旅行车、安凯旅行车、江淮HFC1045运输车、东风EQ1118运输车,更换常用车辆配件和维修业务。
序号 | 服务名称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1 | 南京某单位车辆维修项目 | 详见第二部分 | 项 | 1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时 | 栖霞区马群街道某地 |
说明 | 1. 投标人须对材料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中每一项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清单外器材金额双方于签订合同时确定,不得高于出厂指导价(提供证明材料)的80%或高于进货价(以进货清单及凭证为准)的130%。 2. 本项目预算金额13万元(约),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费用按季度结算。 |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二类机动车维修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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