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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2023)粤0306破15号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关于摇珠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年11月7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下称“宝安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德仓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3)粤0306破15号】,并于11月30日指定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德仓公司管理人,王海军律师为管理人负责人,负责德仓公司破产清算工作。
管理人现根据《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和《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和评估机构摇珠和公开招募办法(试行)》之规定,拟采取摇珠方式选聘评估机构,特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德仓公司基本情况
德仓公司成立于2005年2月25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1628613P,法定代表人:吴军,注册资本人民币773.856万元(以下金额单位无特殊说明,均为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长城路同富康水田工业区厂房E三层至四层,营业期限为永续经营。德仓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器件、电子元器件、通讯器材的技术开发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房屋租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背光源、导光板、塑胶件、五金件、模具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普通货运。
二、评估对象
根据德仓公司提供的财产状况说明,德仓公司的主要财产包括机器设备、车辆、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其中机器设备主要包括12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5台设备)及一批实验设备及检测设备(下称“非生产设备”),目前6条生产线及部分非生产设备存放于深圳市宝安区,其余6条生产线及非生产设备存放于安徽省芜湖市。车辆2台,一台存放于深圳市宝安区,一台存放于安徽省马鞍山市。
三、报名条件
1.办事机构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2.已编入《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申报机构具有担任破产案件独立评估工作的经验;
4.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记录;
5.申报机构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6.自管理人与选定评估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正式),评估机构无故超期的,管理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任何费用。
四、工作内容
1.对德仓公司全部资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内容及要求须符合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
2、按照《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管理人委托审计和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及管理人的要求,履行由评估机构协助管理人完成的其他职责。
3、根据管理人要求,对评估报告进行解释;
4、管理人提出的其他有关工作事项。
五、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参照发改价格[2009]291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取清算评估值与最终处置成交价(拍卖成交价、协议转让价)孰低者为基数计算确定评估费,最高不超过15万元,最终以评估服务合同约定为准。评估费用于德仓公司破产清算案执行分配方案时支付,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税费等)均包含在评估费用之内。
六、报名要求
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向提供服务的单位于2024年1月14日前向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报名,协会拟于2024年1月16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管理人联系人:毕律师、李律师,电话15817480828、13699865650;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联系人:许世妙,电话0755-82529804。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及管理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选聘邀请的权利,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七、机构选定
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拟于2024年1月16日在报名的合格机构中摇珠选定一家中签的评估机构、一家备选的评估机构。
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应该在获得选定结果的三日内向管理人提交机构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规模、破产案件评估经验、拟派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收费标准、报价、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服务方案、评估质量保证措施、参加评估人员资质证书、关于与德仓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的承诺书、关于对工作中接触的未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的承诺书等文件。资料不全者,丧失选定资格。
管理人将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最后被选定的评估机构,并将最终选定的评估机构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报备。未被选聘者将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仓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一日
管理人联系人:毕滢、李宾宾,15817480828、13699865650。
附件
招标单位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