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编号XCQ2025008 本公司受象山县公安局委托,经象山县财政局同意,定于2025年7月18日14时30分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象山县象山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宁波鑫之旗汽车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59.85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象山县公安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执法执勤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一、合同编号:11N002962473202422002
二、合同名称:象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NBITC-202411246G
四、项目名称:象山县公安局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象山县公安局
地 址:象山丹东街道靖南东路409号
联系方式:0574-65856072
供应商(乙方):宁波鑫之旗汽车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鄞县大道古林段777号
联系方式:133866629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执法执勤用车A
数量:5.00
单价(元):119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红旗牌
规格型号:CA7151HA6TA
2.合同金额(元):598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并验收通过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招标单位
象山县公安局
中标单位
宁波鑫之旗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