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河南省特利衡器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147.50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装置 | |
代理单位 |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受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 固定汚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装置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固定汚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装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7-2265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用途: 本装置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压力、差压、流速、温度等项目在工况和非工况下的的校准,符合JJF 1585-2016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
2.2 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150万 元。
2.3政府采购政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 招标文件 。
2.4采购内容: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装置 |
2套 |
合同签订后 4 个月内 |
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
过程校验仪、电子天平、超净纯水机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三、公告发布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二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3月2日
四 、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 2018年3月27日
评标地点: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评标室
评审专家 : 吕运朋、王增纯、贺大伟、周鹤
五、中标 信息:
定标日期: 201 8 年 3 月 28 日
中标供应商 : 河南省特利衡器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荆山路 60 号 1705 号
中标供应商联系人:刘翔
中标供应商联系电话: 0371-66616910
中标金额: 1475000 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质量保证期:现场验收合格投入运行后起算,质保期为12个月。
主要中标设备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1 |
过程校验仪 |
F754EL |
2台 |
65000 |
F726 |
4台 |
32500 |
||
2 |
测温仪 |
F568-2 |
2台 |
5500 |
3 |
大流量烟尘采样器 |
3012H-D型 |
2套 |
75000 |
4 |
压力模块 |
750PD2 |
2套 |
23000 |
5 |
空气手泵 |
700PTPK |
2套 |
9000 |
6 |
标准皮托管 |
1082A型 |
2套 |
4500 |
7 |
气压计 |
TY-YBS-150 |
2套 |
4900 |
8 |
烟气分析仪 |
NOVAPLUS |
2台 |
187000 |
9 |
标准中性滤光片 |
B023701008 |
8套 |
3500 |
10 |
电子天平 |
XPE205 |
1台 |
112500 |
11 |
超声波清洗机 |
KQ-500DE |
1台 |
5380 |
12 |
超净纯水机 |
纯水Arium?613L100/超纯水arium?proUV |
1套 |
317000 |
13 |
磁力搅拌器 |
RH Basic 2 |
1台 |
3700 |
14 |
超声波测厚仪 |
GM130 |
1台 |
1022 |
15 |
激光测距仪 |
F414D |
1台 |
1060 |
16 |
标准塔尺 |
标准5M |
1台 |
280 |
17 |
综合校验仪 |
8040型 |
1台 |
58558 |
18 |
手操器 |
475 |
2台 |
34900 |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依据计价办[2002]1980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服务费为20225元。
七 、本次 招标 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
地 址:国家质检中心郑州综合检测基地(郑州市博学路与白佛南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联系人: 黄成伟
电 话: 0371-8993281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 赵雪艳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 hngmzb3 @163.com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 中标 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 中标 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201 8 年 3 月 28 日
附件: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河南省计量测试科学研究院
中标单位
河南省特利衡器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