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数字化与信息中心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技术监测中心数字化平台升级 | |
代理单位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技术监测中心数字化平台升级
技术监测中心数字化平台升级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XA403-FW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技术监测中心),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技术监测中心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需要实现与长庆油田物资共享管理平台、长庆油田设备管理信息平台,技术监测中心数字化平台对接;新增中心环境监测中心站、机泵设备检验监测站等的土壤、大气、牺牲阳极等业务系统数字化配套建设;对工程质量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计量检定等业务需要变化进行升级改造等内容。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家技术服务公司。
2.2招标范围:办公用品计划审批、零星物资采购计划审批、设备维修审批、计量器具管理,检验报告管理;节能监测数据采集及分析;水质监测、废气监测、噪声监测、土壤监测、固废监测;压裂支撑剂检验、压裂酸化产品检验;气体报警器、温变、压变,因标准变动而引起的改动;阀门、法兰检验、安全阀定期校验报告、数字化检验平台特种设备检验数据可视化界面开发、法兰自动检验流水线检验软件与数字化平台数据传输对接;呼吸器检验、气瓶检验、固定式直读光谱仪和显微硬度计;工程质量监督“三员”管理;与物资共享平台对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模块数据接口。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0日。
2.4 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凤和路。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服务商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19年(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并提供两名注册会计师资格证)。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3.3人员要求:项目团队须不少于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及以上。
3.4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5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1年03月26日至2021年04月01日: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交易平台操作的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或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由左侧点击“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3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实时到账),不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及其他支付方式。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4.4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5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邮箱及邮编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到现场领取,请投标人支付成功后将付款凭证扫描件请发送至xbfzxfp@163.com,邮件附言说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付款单位及付款金额等信息,工作人员将通过电子邮件发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标书费发票业务具体办理请致电:029-68934523、029-68934524。
4.7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
4.8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对于2016年5月20日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2016年5月20日以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供应商,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为保证供应商U-key在新平台可用性,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使用的供应商,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1.1提交时间:①建议于2021年04月16日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影响,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
② 投标截至时间见6.1,投标截至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每个投标人提交一份壹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电汇,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年04月16日9:00(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招标审计相关部门现场监督,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提示“电子招投标”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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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40号 |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东北角天朗经开中心二楼 |
联 系 人: 朱利民 |
联 系 人:黄波 /朱志勇 |
电 话:029-86599330 |
电 话:029-6893455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huangbo_nw@cnpc.com.cn /545728471@qq.com |
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21年3月25日
招标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数字化与信息中心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