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支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新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新洲区纪委监察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合同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0
合同编号: | 20230331402923 | 合同名称: |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 |
项目编号: | J23032905-0586-001 | 项目名称: |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 |
项目预算金额: | 3,384.18元 | 计划明细编号: | J23032905-0586-001 |
采购单位(甲方): | 新洲区纪委监察 | 供应方(乙方):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支公司 |
成交报价: | 3,384.18元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3-04-07 |
合同公告时间: | 2023-04-10 | 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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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公告
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20230331402923
甲方: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新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支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
2.项目编号:23032905-0586-001。
3.采购品目:车辆保险。
4.服务内容:委机关公务用车鄂A3752W保险。
5.服务期限:2023-04-24—2024-04-23
二、合同金额及价格形式
1.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肆元壹角捌分(大写)(¥3,384.18元)。
2.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此合同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
用,乙方不得以增加工作内容等原因要求增加合同价格。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预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
3.进度款,本项目分1次付款
第1次付款:工作量全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4.本合同下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为交验合格后,采购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公务卡(规定限额内)或
授权转账方式办理支付。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约定事项:无。
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3-31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甲方: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新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
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李国权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陈武
联系电话:89361515联系电话:1309880133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20117758161422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772270361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新洲支行
帐号:帐号:566462146552
单位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郏城街凤仪路2号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郝城街齐安大道
165号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合同金额明细
序号 | 车牌编号 | 牌型号 | 发动机型号 | 车辆识别代码 | 采购金额(元) |
0 | 鄂A3752W | 思威牌DHW6452(CRV2.4) | 2000217 | LVHRE486585000253 | 3.384.18 |
招标单位
中国共产党武汉市新洲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标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新洲支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