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奔驰车 | |
| 代理单位 | 安徽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郑重说明
网络司法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的名称及证件号码。除《拍卖公告》中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以外,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活动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在拍卖过程中,法院确定的拍卖辅助机构不得向意向竞买人或买受人收取任何费用,除买受人悔拍情形以外,法院也不会向买受人收取拍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举报电话:0551-65352132。因法定情形或者拍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拍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拍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拍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或拍卖辅助机构联系。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8月6日上午10时至2020年8月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点击查看相关链接)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权属情况:车牌号为川A3S896号,车辆类型为小型轿车,车身颜色为黑色,品牌型号:梅赛德斯-奔驰牌BJ7182E,车辆识别代号LE4HG4HB2EL121012,限乘人数5人,发动机号码80315929,发动机排量1796cc,最大允许总质量2355KG,制造年月2013年9月,制造厂名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制造。
经现场勘察,该车可以正常行驶,行驶里程数为84643KM,自动挡、冷暖空调、电动车窗。实地查勘时该车内饰保养较差;发动机保养一般;车身有擦痕与刮痕,车身有掉漆,车头右侧有凹陷;整体看车况较差。
评估价:人民币175500元;
起拍价: 人民币122850元;
保证金: 人民币12000元。
增价幅度:5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同伦拍拍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统一安排在2020年8月3日上午9点,看样地点:合肥市荣事达小区),请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同伦司法拍卖”自助预约看样。咨询电话:4008284666。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1)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机构或组织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2)拍卖成交后过户所需税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3)拍卖标的物按照现状进行交付,过户手续在四川成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办理。(4)拍卖其他事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执行。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如买受人迟延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7月30日之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淘宝网”上报名并支付相应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0年8月28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怀宁路)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十一、竞买人一旦举牌,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物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即为买受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所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合肥市房屋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内容:提供担保、代办核税过户、代办抵押
工作流程:(一)提供贷款材料、签订担保合同、成功拍的标的物;(二)核税过户;(三)办理抵押、银行放款;(四)完成拍卖。
收费标准:收取2%的贷款额担保费用。
联系人:赵女士0551-62692398/19956511066
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36号房地产大厦A座8楼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328/65352131
法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
拍卖辅助机构:同伦拍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18856018627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400-8284666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6日
招标单位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