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造价鉴定,在建工程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2020)湘04破6号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选聘造价鉴定中介机构公告
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案选聘
造价鉴定中介机构
公 告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2020)湘04破申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置业”)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湖南登鸿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华阳置业管理人。
一、工作内容
造价鉴定机构对华阳置业的在建工程中已完工但未结算部分作出造价结论,同时对“富江一品”1、2栋在建工程中未完工部分作出续建造价咨询意见;根据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要求出具造价鉴定报告。
二、竞聘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鉴定甲级资质。
2.具有涉及房地产企业破产工程造价相关经验的机构优先;具有一定的破产清算、重整业务经验为佳。
3.为有序推进破产程序且便于沟通,竞聘机构应为入围《湖南省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类专业机构名单》的中介机构或入围《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司法辅助对外委托鉴定专业机构名单》的中介机构。
4.为便于工作沟通,有序推进破产程序,本案造价鉴定机构的住所地或实际办公地需在衡阳。
5.在本年度已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6.造价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7.与华阳置业或特定相对方不存在利害关系且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回避情形。
8.参与竞选时提供的人员名单须与实际工作的人员名单相符,否则将视情况降低工作经费。
三、竞聘程序
1.有意竞聘的机构,可联系管理人了解华阳置业的相关信息。
管理人联系人:王威 联系电话:189-4498-8305
2.有意竞聘的机构于2023年1月10日17:30前,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方式向管理人提交密封的竞聘标书(一式四份),标书中应包括证明符合竞聘条件的证件、资料、凭证、工作方案、报价和费用等竞聘材料。
3.投标截止后,管理人会将收到的竞聘标书提交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开标,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已投标的中介机构中择优指定一家造价鉴定,并通知中标机构进场开展造价鉴定工作。
4.费用支付
(1)造价鉴定机构的工作成果和相关服务取得了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认可。
(2)鉴于破产项目的特殊性,造价鉴定费用由管理人与选定的机构协议约定。
(3)造价鉴定费用在最终财产分配时支付。
四、特别说明
(一)造价鉴定事项特别说明
1.对华阳置业的在建工程中已完工但未结算部分作出造价结论。
2.对华阳置业“富江一品”1、2栋在建工程中未完工部分作出续建造价咨询意见。
3.根据破产程序推进情况出具正式的造价鉴定和造价咨询报告。
4.人民法院和管理人提出的其它造价鉴定要求。
管理人联系人:王威
电话:189-4498-8305
邮箱:87728470@qq.com
报名地址:衡阳市雁峰区湘江南路666号富江金融中心7楼
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招标单位
衡阳华阳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