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G201312004010
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的建屋· 哈佛公园一期太阳能系统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经 宿发改园【2013】1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内
1.2工程规模: 估算价约92万元
1.3工 期: 45 日历天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设备达到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监督检验标准,安装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5.1承包商的设备全部到场,经发包人、现场监理验收合格并出具证明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30%;
1.5.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转考核无故障,并通过验收合格(如有主管部门单项验收需取得使用证)后20天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
1.5.3办理完该部分设备结算审核工作后4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作质保金。质保金在2年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14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退还(无息)。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6.1分体式非承压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安装及维保等服务,计230台。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如为代理商投标,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代理证书
注:同一品牌只能由一家厂家或者代理商参加,如出现两家及以上代理商或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报名的情况,该品牌所有参与方均视为无效投标。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无
4.3其他条件:
4.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及本单位 2014 年 1 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提供当地保险管理部门相关网站打印的证明(需提供相关查询路径且确保上网查询时能够查询到)为准)。
4.3.5投标产品须通过相关机构的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
4.3.6投标品牌获得国家“金太阳”合格认证的。
4.3.7投标产品须取得《江苏省建设科技成果推广项目认定书》。
4.4企业业绩、信誉: 无
4.5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无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本工程拒绝园区综合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书面的递交开始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截止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通湖大道与青海湖路交叉口向西约150米、苏宿工业坊管理楼裙楼一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友情提醒
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中诚工程建设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联系人:陶程、陈安国 电话:15995559740
招标人名称:江苏省苏宿建屋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苏宿工业园区管委会大楼二楼
联系人:柏杰 电话:18751076063 传真:0527-82868200
苏州宿迁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27-82868308
日期:201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