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律师代理服务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我公司现对中冶天工开物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服务进行邀请招标,现诚邀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名称:中冶天工开物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201305-2025-开物-ZB01 。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一)基本信息
管辖法院: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4)晋01执5596号
执行申请人:天津开物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被申请人:中铁六局集团太原铁路建设有限公司
(二)案情简介
2022年6月,开物公司与中铁六局签订《太原公司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编号:WM-WZ-2022-06-01),约定为被告公司所属伍处建设施工项目采供钢材,暂定合同金额37360000 元。开物公司按上述合同履约,为中铁六局陕西省延安市甘泉县美水街道中铁六局西延项目部工程项目(下称“西延项目”)供货钢材。截至2022年12月,我公司与中铁六局西延项目结算6次,结算金额28266846.43元,中铁六局共计付款17090000元,尚欠材料款11176846.43元未予支付,故开物公司诉至杏花岭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材料款。
2024年5月开物公司起诉中铁六局公司至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法院针对双方采购合同、结算单据、逾期利息计算及双方往来函件组织质证,认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真实有效,并支持开物公司主张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于2024年8月8日下发(2024)晋0107民初5836号民事判决书,中铁六局公司未提起上诉。判决生效后,中铁六局公司拒不履行生效裁决。开物公司于2024年9月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回款实为困难,故申请由资源丰富的社会律师团队协助执行款项。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未列入五矿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失信个人名单;
(二)与中冶天工及开物公司不存在法律诉讼且律所与我公司无利益冲突;
(三)投标人须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律所执业许可;
(五)在本次招标过程中获取的我公司信息均需严格保密,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对外使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前(如有变化,以电商平台最终时间为准),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管理平台采购子平台(https://ec.minmetals.com.cn/,以下简称采购子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网络报名成功后,将对其发放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电商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25年5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如有变化,以采购子平台最终时间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17872509371
电子邮箱:zytgsczx01@ctmcc.com.cn
招标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5月15日
招标单位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