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浙江展览馆 | 中标金额 | 2.34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电影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展览服务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委宣传部
**二.**单一来源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浙江展览馆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是我省影响最大的标志性展览场馆之一,长期以来是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举办各种庆典活动、信息发布、文化教育和各类展览(展示)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展览馆经数年修缮改造,软硬件显著提升。采购项目需要展厅面积2500平方米,浙江展览馆一楼展厅符合展出条件。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浙江展览馆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下城区环城北路47号武林广场内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陈方柱 |
高级编辑 |
浙江广播电视集体编委 |
徐兆礼 |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宣传处长 |
|
许 凌 |
浙江省卫生记者协会秘书长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浙江展览馆具有光荣的历史,被杭州市民称为“红太阳展览馆”,在我省的各类展馆中具有独特的地位,非常适宜举办党委政府主办的各类展览。整修改造后的展览馆软硬件设施完善,完全可承办采购项目展览。且浙江展览馆地理位置优越,展览观众众多,可更加扩大展览的影响力,更好发挥展览的教育引导功能。浙江展览馆是举办采购项目展览的理想场所。我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的供应商具备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省委宣传部
联系人:蒋祖华
联系电话:13588044917
传真:0571-8705713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招标单位
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浙江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浙江省新闻出版局、浙江省版权局、浙江省电影局)
中标单位
浙江展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