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拍卖林肯汽车一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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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南明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林肯汽车一辆(车牌号:贵D73677)
的公告(第一次拍卖)
南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1月9日10时至2023年11月10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南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南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户名:贵州省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林肯汽车一辆(车牌号:贵D73677)
网络询价均价:141004元起 拍 价:98702.8元
保 证 金:15000元增价幅度:3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3年10月25日起至2023年11月7日止(周末及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安排。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注意: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卖成交以后以现状交付,物品清单仅做参考,不保证物品数量及性能。标的物实际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还、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及其他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以现状拍卖,有意者请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1.车辆因扣押时间较长,具体实物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执行法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一切后果需买受人自行承担。该车存在停车费,具体金额请自行核实并承担;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环节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1月7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不详。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如因其他原因导致拍卖终止或撤销的,本院只原额退还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及尾款,缴纳期间不计利息,不承担产生的其他任何费用)。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成交确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623261058003756999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人民诉讼资产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17685114981(戴)
举报监督电话:0851-85518121
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招标单位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