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车辆拍卖,小型轿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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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受委托,本公司定于2024年7月31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上(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标的信息
标的1、浙A0RX28别克牌SGM7203TATA小型轿车(不含车牌),车架号LSGGA53F4DH033894,注册时间2013年2月2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2月,保险有效期至2025年2月,里程数(仅作参考)109308km,起拍价195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
标的2、浙AB027W荣威牌CSA7180ACV小型轿车(不含车牌),车架号LSJW16G32DG125037,注册时间2014年1月8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1月,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12月,里程数(仅作参考)185340km,起拍价4600元,拍卖保证金4000元。
二、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的拍卖方式。
三、展示看样及报名
展示及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6时止,看样请提前致电预约13335818207张先生,展示及看样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156号。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6时止。竞买人须于2024年7月30日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号:1900 1101 0400 13927,开户行:农行杭州嘉汇支行)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并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
四、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1407室。
五、咨询电话:13335818207张先生,看样需提前致电预约。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竞买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和遵守本公司《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
一、标的信息
标的1、浙A0RX28别克牌SGM7203TATA小型轿车(不含车牌),车架号LSGGA53F4DH033894,注册时间2013年2月25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2月,
保险有效期至2025年2月,里程数(仅作参考)109308km,起拍价19500元,拍卖保证金10000元。
标的2、浙AB027W荣威牌CSA7180ACV小型轿车(不含车牌),车架号LSJW16G32DG125037,注册时间2014年1月8日,年检有效期至2025年1月,保险有效期至2024年12月,里程数(仅作参考)185340km,起拍价4600元,拍卖保证金4000元。
二、标的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请自行了解车辆过户的相关标准及政策,具体车况以竞买人实地勘察为准,竞买人一经应价,则视为已认可本须知,视为接受所拍车辆的一切状况及瑕疵。
2、本次拍卖的车辆均不含车牌,本次拍卖资料中车辆数据均仅提供参考,以实际看样为准;有意向的竞买人在拍卖会前请自行联系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若竞得标的,则视为对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标的物风险责任转移给买受人的时间为移交当天,移交后的风险责任(包括标的物损毁、灭失、交通事故等)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须在竞拍前对车辆拟入籍地《XX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及标的现状作充分了解,并根据各地车管部门对车辆过户的相关规定自行对标的成交后过户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可能产生的维修费等相关费用进行估计,若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所成交的车辆无法过户、转籍的,所缴纳的成价款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均由买受人承担,与委托方、拍卖人无关。买受人已付车辆过户保证金不予返还。车辆一旦成交后,即表明买受人对标的现状的认可并愿意承担在车辆过户、转籍等相关过程中的风险,不得以此追究委托方、拍卖人的任何责任。涉及上述事项的风险责任及产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5、因各省、市、地区对于接收车辆的规定及环保标志的检验标准不同,车辆在过户、转籍过程中存在环保标志变更及不能转入当地落户的可能,委托方、拍卖人对此不做担保,请竞买人提前对相关标准和政策进行了解,综合考虑自己的应价价位,车辆一经提档,车管所不予退档,买受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6、标的成交后,车辆必须过户至买受人名下;买受人接收车辆后在办理产权过户、变更手续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7、买受人付清成交款、拍卖佣金并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后,与委托方进行标的移交,并在车辆所在地办理完毕车辆提档、过户手续。买受人凭《电子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单》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与委托方进行标的交割及办毕车辆过户、转籍手续(交割方式为买受人自提,交割地点为展示地),如因买受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交割,将自行与委托方或处置人协商存放事宜,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须自行办理车辆过户,并承担过户的相关税费;增值税、车辆的原欠税费及原欠违章罚款由委托方承担。过户时出具的二手车交易发票金额等于拍卖成交价,不得低于或高于拍卖成交价。标的缺少的证件、钥匙及该车应配备的备件等,买受人自行负责补、配。因买受人原因致使车辆无法转籍、过户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受人自负。不论标的能否过户、转籍,委托方、拍卖人均不承担标的整理和修复等费用。
9、若有年检过期的车辆,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年检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此次车辆拍卖不附带车辆商业保险,买受人需自行办理保险手续。
10、标的有无违章记录及违章罚款须由竞买人自行查证,并负责处理。车辆若因停驶时间较长而无法启动,如需维修的车辆,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理。
11、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在成交后自动转为车辆过户保证金,在买受人与委托方完成标的交割、办理完毕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后凭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二手车交易发票原件至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退还车辆过户保证金(不计息)。
12、本次拍卖中标的机动车相关权证、标的情况介绍、标的评估报告所示“公里数”等均仅供参考,委托方、拍卖人对此不做保证,竞买人须自行看样、了解相关情况。
13、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形式(包括印刷资料、新闻载体等)所作的介绍、描述,均为参考性意见,若与实际不符时,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不多退少补,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
14、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提取、转让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15、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未发现的瑕疵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瑕疵)影响竞买人对拍卖标的使用的,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58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2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
系统对竞买人的每次成功出价都做记录,出价最高且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竞买人经确认即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络买受人有效性的重要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一人报名出价且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1、竞买人须于2024年7月30日16时前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号:1900 1101 0400 13927,开户行:农行杭州嘉汇支行)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按规定办理网络报名手续,若因任何一项不完善或不符合要求,拍卖人有权不通过资格审核。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2、竞买人报名收取报名资料费50元/人。
五、标的展示
1、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7月30日16时止,看样请提前致电预约13335818207张先生,展示及看样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路156号。
2、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2024年7月31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
七、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签订
买受人须在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手续,签署《电子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单》等成交资料。
八、款项支付及后续事宜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佣金(按拍卖成交价的2.5%收取)至指定账户(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号:1900 1101 0400 13927,开户行:农行杭州嘉汇支行)。如未按期支付的,则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
剩余的拍卖保证金在买受人向拍卖人递交车辆过户后的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记账联)及保证金收据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向拍卖公司付清拍卖成交款(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账号:1900 1101 0400 13927,开户行:农行杭州嘉汇支行)。
标的均须于2024年8月14日16时前完成标的过户手续,将标的过户至买受人名下。
3、未成交者的拍卖保证金拍卖人于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退还。
4、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5、如买受人逾期未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支付清拍卖成交款项的,将视为违约,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九、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一、买受人责任
1、竞买后的竞买人视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2、买受人拒签《电子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要求按时支付拍卖成交款,保证金不予退还,或按照《拍卖法》第39条即“买受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规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等有关法律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买受人应及时交接标的,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因买受人未主动办理交割的原因致使拍卖标的未能实现交付的,拍卖人与委托人共同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
十二、特别说明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4、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
标的介绍
招标单位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