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小型轿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8日10时至2025年5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淘宝网(
https://sf.taobao.com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青A2599R号小型轿车,车辆类型:宝马WBA7E210;车架号:WBA7E2108GG401482,发动机号:21629358B58B30A,注册日期:2016年01月14日。车身颜色:黑色色。现场勘查:发动机舱盖前部有小面积漆面脱落,前保险杠右侧前照灯下部有小面积擦划,前保险杠右侧下部镀铬饰条有轻微擦划,前保险杠右侧底部有擦划,右侧后视镜镀铬饰条划痕,右前车门有轻微凹陷,右侧前车门边缘漆面磨损,后尾门尾标左侧轻微擦划,左后门中部擦划,左侧前车门边缘上部油漆面磨损、中部有轻微凹陷并伴有轻微漆面脱落;右前减震包上部隔热棉破损;仪表盘上部皮革有小面积破损,主驾遮阳板表面有轻微烫伤,左A柱内饰板有多处烫伤,方向盘有轻微磨损,主驾座椅右侧下护罩脱落,左侧车门内饰板把手处有轻微皮革破损、拉手处皮革有轻微褶皱,主驾座椅调节板轻微断裂,左后门内饰板上部有轻微划痕,左右车窗三角窗窗帘护罩有轻微划痕,后排座椅有多处轻微划痕,左后门内饰板下部有擦划,左后座椅下部塑料饰板有轻微烫伤,左后门内饰板下部有轻微破损,左后座椅下部塑料饰板有轻微烫伤,后排天窗遮阳帘有水渍痕迹且开关失灵,左右排娱乐屏有划痕,中控台右侧副驾边有小面积皮革破损,杂物箱内部有一处烫伤,整车轮毂均有擦划,左后轮胎有轻微鼓包,其余轮胎三成新,截止2025年3月20日该车已使用9年2个月,发动机完好、变速箱完好、动力强劲换挡平顺,整车贴无色车衣,行驶里程为258444公里。外观良好可正常使用。
评估价:232700元,起拍价为:232700元,保证金:45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7日前(工作日内)接受咨询,有意者请提前电话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及拍辅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交付财产以现状为准。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为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成交后,交付财产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运输费、拆装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运输、拆装期间如造成毁损,所产生的损失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24日10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账号:6228401947063271660,开户行联行号:10385101000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24小时后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魏法官:0971-4561050
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0971-4561056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招标单位
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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