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邯郸市鸿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道路工程 | |
代理单位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前北中堡村互联互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北中堡村互联互通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邯经审核字【202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鸿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鸿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74900.00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4411.53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工程600米,红线50米,货运通道1500米,立交桥800米。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中水工程、照明工程、道路安全设施工程、货物集散中心工程、综合能源站工程、绿化工程等 ,建设地点: 邯郸市姚寨乡 。2.1.1计划工期: 1097日历天。 2.1.2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2.1.3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 设计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2】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3】其他:1.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3.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6 08:30至2025-05-21 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向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苗佳佳、王思琪 ,联系电话:0310-7055209、15103206983。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0-8066896 电子邮箱:kfqfgj001@163.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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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邯郸市鸿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