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实验室检测仪器 | |
代理单位 | 江苏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JSZG[2023]1201号
(二)项目名称: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7.1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17.1万元
(六)采购需求: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仪器(南北挂钩合作苏州帮扶项目)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采购需求部分。
(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交货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3年12月01日9:00至2023年12月07日 17:30,节假日(含双休日)除外。
(二)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提供的时间内,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18724199196)。获取磋商文件需携带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人:曹淑文 联系方式:18724199196。
(三)本项目共1个分包。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3年12月11日14:00。
(二)磋商地点: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宿迁市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古城路7号
联系方式:0527-845667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志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迁市宿城区丽景湾华庭5幢微山湖路196-06号
联系方式:曹淑文187241991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淑文(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724199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