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年前
7年前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 | |
| 代理单位 | 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一期)基础配套设施施工监理已由屏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屏发改投资[2018]4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屏南县甘棠乡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0187万元, 工程建安费暂按8861万元(其中土方工程建安费为2898万元,道路工程建安费为5963万元),本项目土石方工程主要包含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北部工业组团内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包含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北部工业组团和东部配套组团的道路工程。
(1)土方工程:本项目土石方工程主要包含屏南县甘棠(新型)工业园区北部工业组团土石方工程,含430亩土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其中包含总挖方量约174万,总填方量约141万m3 (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2)道路工程:本次路网内共5条道路,其中甘长路为城市主干路,甘棠西路、甘棠北路为次干路,一号路、二号路为支路。主干路设计时速50km/h,次干路设计时速40km/h,支路设计时速30km/h。道路总长度约2.66Km,具体工程内容含道路工程、边坡护坡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市政管线工程(包含工业园区国道G235北面管道埋设)、道路绿化工程、路灯照明工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的施工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项目施工招标暂按经批复的概算建安费人民币10187万元进行招标, 最终监理服务费以屏南县财政局审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保修阶段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支付。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参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暂按10187万元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77.4950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件《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4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2016〕5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年9月30日8时00分00秒至2018年10月11日18时00分00秒通过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7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10月31日 09: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肆仟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dggzy.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翠屏南路187号古厦村A幢1A201室,邮编:352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102012,传真:/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中汇大厦8栋702室,邮编:352200
电子邮箱:/
电话:18105938989,传真:/
联系人:周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屏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屏南县东环南路酒粬厂1巷16号
联系电话:0593-330921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屏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屏南县东环中路159号3楼
联系电话:0593-8966603
招标单位
屏南县天宇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