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江陵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鄂A882AU本田牌小型轿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江陵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江陵县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11日10时至2023年12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江陵县人民法院阿里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简介:鄂A882AU本田牌小型轿车一辆,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车牌号:鄂A882AU;品牌型号:本田牌GHA7150AAC5B;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LHGCV1632K8059552;发动机号:1210782;发动机排量:1498ml;表显里程97124km;初始登记日期:2018年10月31日。
评估价:7.6195万元;起拍价:7.6195万元;
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二、车辆现状及瑕疵:
1、截止评估基准日2023年10月15日,勘察到整车外观状况一般,维护保养一般。启动车辆时各附件和操控开关正常有效,发动机、变速箱、离合器、转向系统等工作状态正常,减震、制动等性能无异常。
2、车辆有违章未处理,年检逾期、保险情况不详。无车辆登记证书和行使证,现查封中。
3、车辆因查封停放、或者自身车况原因,可能存在诸多其它未知瑕疵,竞买人在决定竞拍前务必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其它未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火烧、水淹、事故等)及车辆过户、转籍相关规定,充分考虑竞得后的风险。竞买人在未实地看样的情况下参与竞买的,视为自愿放弃踏勘权利且对标的现状及瑕疵的完全认可,拍卖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悔拍或是提出异议、诉讼。
4、瑕疵声明:拍卖以标的物现状为准,人民法院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及品质优劣,亦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三、车辆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标的物停放地(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院内)展示。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参与方式: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
1、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3、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在申请执行标的额范围内免交保证金,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但应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向人民法院提交免交保证金申请,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
4、因平台对企业注册资质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凡企业参与竞买的,建议在开拍3个工作日前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重要提示:保证金大额支付需在银行开通网上银行、办理U盾,然后在电脑上选择网银支付。如因竞买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平台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人民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参拍流程和保证金缴纳方式请参考拍卖平台主页“帮助中心”或拨打阿里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822-2870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增价拍卖,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车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一切应缴或补缴的税、费,车辆的违章扣分、罚款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处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人民法院无涉。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亦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当事人及优先购买权人已在本拍卖公告发布前以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因联系方式变更或下落不明而无法通知的,在本公告发布后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3年12月19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江陵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陵支行,账号:6232637600104405056)。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按期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悔拍的,其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承担上述款项的,差额由买受人补齐。人民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再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并对未知情况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详细咨询。
咨询电话:13797344401樊先生
0716-4739969汪法官
监督电话:0716-4733102 /江陵县人民法院监察室
联系地址:湖北省江陵县人民法院
此公告在“淘宝网”上发布。
江陵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招标单位
江陵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