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原文
起 拍 价 : ¥31,320 | 加价幅度 : ¥500 | 类 型 : 拍卖 |
保 证 金 : ¥5,000 | 竞价周期 : 1天 | 优先购买权人 : 无 |
评 估 价 : ¥34,800 | 延时周期 : 5分钟 |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第一次拍卖)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7月27日10时至2020年7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https://sf.taobao.com/0731/10),现公告如下,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车牌号为湘A6U96U的骏派牌小型汽车一台。发动机号:MH802112,排量为1.497L,用途为非营运,颜色为白色,整车型号:骏派牌CA7158E5,车辆识别代号:LFPZ3APC1H5E02695,手动挡 ,出厂日期为2017年3月,里程数为28173Km,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5月。该车停放在浏阳市人民法院。
标的其他情况详见“标的物介绍”栏附件《机动车鉴定评估报告》。标的评估价:34800元。
起拍价:31320元,保证金:5000元,加价幅度:500元。
说明:1、该标的拍卖不含原车牌号,竞买人成交后按交管部门规定办理号牌变更。
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上牌、过户等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任何费用。
3.该车辆查封扣押中,可能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逾期未年检的情况。
二、本次拍卖仅在淘宝网上公开进行,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为处置该资产;拍卖公告以在淘宝网发布的为准,竞买人在其他网站或平台了解的公告信息本院不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报名,除淘宝网外本院未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收保证金,请勿将保证金转账至本院银行账户,切勿将保证金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需委托他人进行竞买,必须在距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拍卖辅助机构咨询电话:17773189102施女士。
咨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止(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展示看样时间:如需看样请先短信报名17773189102(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七、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记录、年检、过户、单证补换、违章处理、相应罚款、及停车费等所涉及的一切拖欠费用及扣分均由买受人承担。过户提档是否有限制(限牌、环保)的相关事宜请竞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提档地市车管所,请竞买人实地看车,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距拍卖开始三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账户,尾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账号:800125239611019),并在付款时备注:(2020)湘0181执恢139号成交余款。
付款后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办理成交确认和裁定书的时间,凭成交确认书及身份证明到法院办理标的物交接的相关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天杰(2020)估法鉴字第10号评估报告,如描述与实物不一致,以实物为准。
特别提示:需通过电脑客户端方可查看或下载评估报告。
执行法官:林法官13517405731
详情咨询电话:17773189102施女士
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三个工作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最迟于开拍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络拍卖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十日内将拍卖尾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 (2020)湘0181执恢139号成交余款+买受人姓名,账户如下:
户 名:浏阳市人民法院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联城支行
账 号:800125239611019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关,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标的物存在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撤回拍卖、拍卖结束前中止或暂缓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731-83609336黄法官
联系地址:浏阳市关口街道办事处环府路1号浏阳市人民法院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以下咨询电话咨询。
执行法官:林法官13517405731
司法网拍辅助机构:长沙华熠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17773189102施女士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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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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