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路虎发现牌SALRA2BV小型越野客车一辆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本院在办理(2020)桂11执恢6号执行案件中,需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现定于2020年5月23日10:00时至2020年5月24日10:0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点击查看相关链接/0774/03?spm=a213w.3065169.courtList.634.jRGUSa,户名: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郑建武的财产车牌号为浙C79W37路虎牌汽车一辆进行网络公开司法拍卖。关于本次拍卖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路虎发现牌SALRA2BV小型越野客车一辆。
标的物详情:
品牌型号:路虎发现牌SALRA2BV。
车辆类型:小型越野客车。
号牌号码:浙C79W37。
车身颜色:黑棕。
国产/进口:海关进口。
使用性质:非营运。
排量:2.9950L。
车辆识别代号:SALRA2BV1HA004128。
发动机号码:17013107003306PS。
表显里程:5177KM。
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7月7日。
检验有效期至:2019年7月31日。
保险终止日期:2018年6月14日。
现状/详情:标的物为路虎发现牌SALRA2BV小型越野客车一辆。逾期未检验。无行驶证,现有行车钥匙一把。该车于2017年11月24日被广西贺州市公安局扣押后停放于该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院内。车辆四扇车门处有轻微积水,右侧车门轻微划痕,右侧前翼子板有轻微划痕。生效判决依法对上述车辆没收,上缴国库。具体情况请以实际看样为准。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第一次拍卖竞价时间:2020年5月23日10:00时至2020年5月24日10:00时止(延时的除外)。
起拍价:560000元,保证金:112000元,加价幅度:1000元。
当次拍卖流拍的,进行第二次拍卖,当次拍卖成交的,后续拍卖自动取消。
第二次拍卖竞价时间:待定。
三、拍卖方式:
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在竞卖开始前12小时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
六、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本院拍卖的标的物为现状拍卖。拆卸、运输等所需费用及人身、财产安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因此产生的各项税、费亦由买受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贺州分行,账户号:61197813696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是否可以适用“拍卖按揭贷款”:否。
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
十一、拍卖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拍辅助机构(广西智赛科技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等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拍辅助机构具体安排看样时间。
咨询电话:18172386302(陈经理)
十二、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三日与本院联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二○二○年五月七日
招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