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 | |
代理单位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采购项目项目名称: | 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繁荣工厂燃油车型仓储库) | ||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WL-20230516-0004-1 | ||
采购组织形式: | 框架协议 | ||
合同履行方式: | 开口 | ||
合同价款形式: | 固定单价 | ||
是否有预估量: | 是 | ||
无预估量原因: | |||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项目地址: | |||
采购项目人名称: |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 ||
采购项目人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富民大路7756号 | ||
联系人: | 白瑞 | 联系电话: | 18166802388 |
代理机构名称: |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人: | 于丹雨、胡见斗 | 联系电话: | 0431-81868667、80745108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
采购方式: | 谈判采购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6-08 20:00:00 | 公告截止时间: | 2023-06-15 17:00: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2023-06-16 17:00:00 | 澄清回复截止时间: | 2023-06-19 08:30:00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6-19 08:30:00 | 项目评审时间: | 2023-06-19 08:30:00 |
包件1
包件名称: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繁荣工厂燃油车型仓储库)
包件编号:WL-20230516-0004-1
评审方法:最低价法
明细信息
序号 | 名称 | 型号/标准号 | 规格/参数 | 需求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基础作业费-燃油电池前置及电动车 | / | / | 90000 | 元/台 | ||
2 | 基础作业费-燃油电池后置 | / | / | 30000 | 元/台 | ||
3 | 仓储费 | / | / | 2400000 | 元/台/天 | ||
4 | 整备费-60天>整备周期≥3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5 | 整备费-90天>整备周期≥6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6 | 整备费-120天>整备周期≥9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7 | 整备费-150天>整备周期≥12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8 | 整备费-180天>整备周期≥15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9 | 整备费-整备周期≥180天-电动车 | / | / | 1 | 元/台 | ||
10 | 整备费-60天>整备周期≥3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6000 | 元/台 | ||
11 | 整备费-90天>整备周期≥6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6000 | 元/台 | ||
12 | 整备费-120天>整备周期≥9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5000 | 元/台 | ||
13 | 整备费-150天>整备周期≥12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4000 | 元/台 | ||
14 | 整备费-180天>整备周期≥15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2000 | 元/台 | ||
15 | 整备费-整备周期≥180天-燃油车电瓶前置 | / | / | 2000 | 元/台 | ||
16 | 整备费-60天>整备周期≥3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4000 | 元/台 | ||
17 | 整备费-90天>整备周期≥6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2000 | 元/台 | ||
18 | 整备费-120天>整备周期≥9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1500 | 元/台 | ||
19 | 整备费-150天>整备周期≥12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1000 | 元/台 | ||
20 | 整备费-180天>整备周期≥15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1000 | 元/台 | ||
21 | 整备费-整备周期≥180天-燃油车电瓶后置 | / | / | 800 | 元/台 | ||
22 | 代保管费 | / | / | 210000 | 元/台/天 | ||
23 | 充放电整备动作(E-QM5) | / | / | 1 | 元/台/次 | ||
24 | 充放电整备动作(E-HS9) | / | / | 1 | 元/台/次 |
公告內容:1. 采购条件 本谈判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项目名称: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繁荣工厂燃油车型仓储库) 2.2实施地点:长春 2.3服务期限:中选之日起-2026年2月28日,合同一年一签(若本项目上游价格调整,发包价格相应调整 ,若主机公司此业务变化或终止则本项目随之变化或终止) 2.4最高响应限价:有,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5项目说明:WL-20230516-0004-1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繁荣工厂燃油车型仓储库)、WL-20230516-0005-1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长青工厂车型仓储库)、WL-20230516-0006-1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采购项目(蔚山工厂车型仓储库)三个项目联合评审,评审顺序为繁荣工厂-长青工厂-蔚山工厂。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同一地块不可中选不同项目)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诚信条件: 3.1.1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评审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供应商的事业单位信息以文件评审当日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sydwfrxxcx/)查询结果为准,单位状态应为正常状态 3)供应商的体系认证信息以文件评审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业绩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2年或以上商品车仓储服务经验(服务期限按月累加,同一年中重复月份不予累加) 提供业绩合同,加盖公章,具体要求如下: 1)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3.1.3企业规模 供应商在长春基地(包括公主岭)必须具备固定办公场所和管理团队 提供以下3项,且加盖公章: 1)组织机构图、2)办公场地照片、3)办公场地有效期内的自有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主体须为供应商) 3.1.4企业诚信: 供应商应为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含永久禁止)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不含一汽物流体系外的临时禁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3.1.5企业承诺: 供应商应承诺在本项目响应和业务运行过程中,严格遵守一汽物流廉洁合同/廉洁协议/廉洁承诺、技术要求、商务合同、年降约定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对我司的处理(包含但不限于取消中选资格) 1.承诺业务正式运行前,按技术任务书要求资源配置到位; 2.承诺不将业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3.承诺按照采购文件、商务合同及技术任务书等相关要求执行; 4.承诺年降不低于1%,周期为第2个合同年起(合同签署日12个月后); 5.承诺中选后15天内按照红旗品牌基地仓储业务技术任务书的要求配齐相关设施设备及配备作业人员。 提供承诺函,且加盖公章 3.1.6场地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土地使用权,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提供的场地可为自有或租赁。 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若自有须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若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土地使用证复印件【能够追溯到土地所有人的全套租赁合同(或意向协议)】; 2)供应商响应场地不得少于9万㎡ 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政府部门出具的土地证明中的宗地图或专业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图加盖测绘公司公章,提供测绘图的,须同时提供测绘公司资质材料。 3.2本次采购接受分公司参与。不接受母、子、分公司同时参与;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的企业同时参与(提供法人/股东清单,扫描件且加盖公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参与。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不限于税务官网截图、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编制服务要求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3-6-8 20:00至2023-6-1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4.3 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300.00元人民币。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包括在平台填写响应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6-19 08:30,供应商宜在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并填写响应报价。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 谈判预计开始时间为:以项目经理通知为准,谈判预计时长: 1 小时 6.2 谈判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供应商 操作指南 https://etp.faw.cn/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0431-8074529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办理CA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4008809888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负责受理您CA发票开具及其进度查询业务 财务专员 0431-81868663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3:00至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开具发票的问题。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富民大路7756号 联系人:白瑞 电话:18166802388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于丹雨、胡见斗 座机号码:0431-81868667、80745108 手机号码:17386876467 电子邮箱:yudanyu@fawitc.com 9.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 1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谈判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补遗、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招标单位
一汽物流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