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中标金额 | 2004.22万元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车辆保险服务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车辆保险服务合同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09
合同编号: 20220907329527 合同名称: 车辆保险服务 项目编号: J22097526-6977-001 项目名称: 车辆保险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2,004.22元 计划明细编号: J22097526-6977-001 采购单位(甲方):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供应方(乙方):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成交报价: 2,004.22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2-09-08 合同公告时间: 2022-09-09 合同附件:
相关公告
车辆保险服务合同协议书
合同编号:20220907329527
甲方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乙方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进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服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网。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2项目编号:J22097526-6977-001.
3采购品目:车辆保险。
4服务内容:代收车船税380。
5.服务期限:2022-09-07--2023-09-06
二、合同金额及价格形式
1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贰仟零肆元贰角贰分火大写)(Y2.0042元)
2本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包平合同。此合同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全部费用,乙方不得以增加工作内容等原因要求增加合同价格。
三、付款方式
L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预付款
本合同无预付款
3进度款,本项目分1次付款:
第1次付款:工作量全部结束后支付至合同价款100%
4本合同下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为交验合格后,采购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采用公务卡(规定限
额内)或授权转账方式办理支付。
四、其他事项
1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他约定事项:代交车船税。
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2-09-07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每,均是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海的有强有办公司武汉市分公
甲方: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乙方:中国人民
法定代表人不验托代理人,更明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02782771677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34201007257718578统一社会信划代购:9142010075188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号行股份有限司大汉显正支行
账号:
账号:5781621388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9号学位地址:汉阳区四鹉大道136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份有限
★
附件:合同金额明细
采购金额(元)
序号车牌编号牌型号发动机型号辆识别代码
鄂A-0358T东方雪铁龙10259445911012.①122
来服务名称 | ||||
行及惊中国银行武汉显正支行578162132788湖北省武汉市鹦鹉大道136号027-8477663391420100755134488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来服务名称 | 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大道支行320200户行视人积别号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027-82816632420103010804205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809200021147 | ||
行及惊中国银行武汉显正支行578162132788湖北省武汉市鹦鹉大道136号027-8477663391420100755134488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大道支行320200户行视人积别号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027-82816632420103010804205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809200021147 | |||
行及惊中国银行武汉显正支行578162132788湖北省武汉市鹦鹉大道136号027-8477663391420100755134488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大道支行320200户行视人积别号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027-82816632420103010804205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809200021147 | |||
行及惊中国银行武汉显正支行578162132788湖北省武汉市鹦鹉大道136号027-8477663391420100755134488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1551.15 | 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大道支行320200户行视人积别号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489号027-82816632420103010804205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809200021147 | ||
8壹仟陆佰肆拾肆圆贰角贰分(小写)¥1644.22 | ||||
5551551.15 | 1551.15 | |||
18税款所属期8:1020年0 | 13-55234+*801*243194*6><4+86512177305>*421-079*0350879726748+0*715->62>/6*5/7031>2<340*+*-872>9380>-07196 | |||
18税款所属期8:1020年0 | 6% | |||
18税款所属期8:1020年0 | ¥93.0793.07 |
人:付建平
法:彭珍湖北增值
开票人:付建平
通发票
心
开票日期:2022年09月07日发票代码:042002200111
发票号码:28742141
验码:07103077626567718590
限在湖北省销售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
本保单属于个人营销业务,营销员为:湛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电子保单)
EEDZAA61200
PICC投保验证码回填时间:
中国人民保险收费确认时间:2022-09-0613:16POS交易参考号
‘809
投保确认时间:2022-09-0613:16鄂:42002207931327
作伙伴保险单号:PD7A202242010000862390生成保单时间:2022-09-0613:16保险单号:PD7A202242010000862390
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725771857 | |||||||||||||
地址 | 地址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发动机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发动机号码 | 1025944 | 1025944 | 1025944 | 1025944 | 1025944 | 识别代码(车架号) | 识别代码(车架号) | 识别代码(车架号) | LDCCI3T32D1594104 | LDCCI3T32D1594104 | ||||||
保险会年 | 号牌号码 | 号牌号码 | 鄂A0358W | 鄂A0358W | 鄂A0358W | 鄂A0358W | 鄂A0358W | 机动车种类 | 机动车种类 | 机动车种类 | 客车 | 客车 | 使用性质 | 使用性质 | 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 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 ||
保险会年 | 厂牌型号 | 厂牌型号 | 厂牌型号 | 东风雪铁龙D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D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D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D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DC7165LYEA轿车 | 核定载客 | 核定载客 | 核定载客 | 5人 | 5人 | 核定载质量 | 核定载质量 | 10.000千克 | 10.000千克 | |
保险会年 | 排量 | 排量 | 排量 | 58701 | 58701 | 58701 | 58701 | 58701 | 功率 | 功率 | 功率 | 86.0000KW | 86.0000KW | 登记日期 | 登记日期 | 2013-08-06 | 2013-08-06 |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80.0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180.000元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 18,000元 | 18,000元 |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8.000元 | 18.000元 | 18.000元 | 18.000元 | 18.000元 | 18.000元 | 18.000元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 1.800元 | 1.800元 | ||
财产损失贴限额 | 财产损失贴限额 | 财产损失贴限额 | 财产损失贴限额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2.000元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 100元 | 100元 |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30% |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伍元整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Y:665.00元)其中救助基金(%)¥:0.00元 |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诉讼 | |
当年应缴 | 当年应缴 | ¥:360.00元 | ¥:360.00元 | ¥:360.00元 | ¥:360.00元 | 往年补缴 | 往年补缴 | ¥:0.00元 | ¥:0.00元 | ¥:0.00元 | ¥:0.00元 | 滞纳金 | 滞纳金 | 滞纳金 | ¥:0.00元 | ¥:0.00元 | ||
代收船税 | 整备质量 | 整备质量 | 1.350.00 | 1.350.00 | 1.350.00 | 1.350.00 | 纳税人识别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725771857 | |
代收船税 | (¥:360.00元) | (¥:360.00元) | (¥:360.00元) | |||||||||||||||
代收船税 | 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 | 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 | 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 | 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 | 完税凭证号(减免税证明号) | 开具税务机关 | 开具税务机关 | 开具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 | |||||
特别约定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1.保险期间内,如发生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损失或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险人可采取实物赔付或现金赔付方式进行保险赔付。选择采取实物赔付方式的,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车辆修理前签订《实物赔付确认书》 |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退还给投保人。 |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本保单投保 | ||
提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请详细阅读保特别是责任免除和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含税总保险费665.00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627.362.收到本保险单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保险费应一次性交清,请您及时核对保险单和发票(收据),如有不符,请及时与保险人联系4.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或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重要事项,井及时通知保险人办理批改手续投保确认码:02PICC420022091962441388880335.被保险人应当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以粉粉有是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 |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号 | ||
邮政编码:430050服务电话:95518签单日期:2022-09-06(保险高核保:自动核保制单:刘莉 |
合计(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元整
福
五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限在湖北省销售
投保确认码:V0201PICC42002209208244139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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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确认时间:2022-09-0613:16机动车商业保险保险单
生成保单时间:2022-09-06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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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CCPOS交易参考号:
中国人民保
:42002207931325
口保险单号:PDAA202242010000829610
鉴于投保人已向保险人提出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依照承保险种及其对应条款和特别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 | 被保险人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车主 | 车主 | 车主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VIN码/车架号 | LDCCI3132D1594104/LDCC13T32D1594104 | 发动机号 | 发动机号 | 1025944 | 1025944 | 1025944 | |||||
保险车辆情况 | 保险车辆情况 | 号牌号码 | 鄂A0358T | 牌型号 | 牌型号 | 东风雪铁龙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C7165LYEA轿车 | 东风雪铁龙C7165LYEA轿车 | |
保险车辆情况 | 保险车辆情况 | 核定载客 | 5人 | 核定载质量 | 10.000千克 | 10.000千克 | 10.000千克 | 初次登记日期 | 2013-08-06 | 2013-08-06 | |
保险车辆情况 | 保险车辆情况 | 使用性质 | 非营业机关、事业团体客车 | 年平均行驶里程 | 10000.00公里 | 10000.00公里 | 10000.00公里 | 机动车种类 | 客车 | 客车 | |
保险车辆情况 | 保险车辆情况 | 承保险种 | 绝对免赔率 | 费率浮动(+/-) | 费率浮动(+/-)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保险金额/责任限额 | 保险费(元) |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机动车损失保险 | 29686.80 | 29686.80 | 29686.80 | 363.98 |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 | 3000000.00 | 3000000.00 | 3000000.00 | 549.56 |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司机) | 10000.00/座*1座 | 10000.00/座*1座 | 10000.00/座*1座 | 19.10 |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 | 7 | 7 | 10000.00/座*4座 | 10000.00/座*4座 | 10000.00/座*4座 | 46.58 | |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教援服务 |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教援服务 |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教援服务 |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教援服务 | 附加机动车增值服务特约条款(道路教援服务 | 2次 | 2次 | 2次 | 0.00 |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特别提示:除法律法规另有约定外,投保人拥有保险合同解除权,涉及(减)退保保费的,近还给投保人。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本保单投保人为: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玖佰柒拾玖元贰角贰分(Y:979.22元)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保险期间自2022年09月07日0时0分起至2023年09月06日24时0分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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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1.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组成含税总保险费979.22元,其中:不含税保险费总计:923.79元,增直税额总计:55.43元2.收到本保险单、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后,请立即核对,如有不符或疏漏,请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办理变更或补充手续。3.请详细阅读承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处理和通用条款等。4.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应及时通知保险人。5.被保险人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6.被保险人可通过保险人网站自主查询承保理赔信息。 |
保险人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公司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1365联系电话:95518网址:ww.产保险股份有限邮政编码:430050签单日期:2022-09-06保 |
号
福
核保:自动核保制单:刘莉承保业务专用章
强制保险标志
10
2023
1
12
BN42002202774209
保险单号:PDZA202242010000862390
号牌号码:鄂A0358T
保险期间:2022-09-07至2023-09-06
中国人民时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
服务电话:95518
注作:1.此与志a的为
2.次5临
1以1.
承保业务专用章
招标单位
武汉市工商业联合会
中标单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