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轻杂质事故保护传感器校验装置采购-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轻杂质事故保护传感器校验装置采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陕西定军建设有限公司汉中正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陕西天泽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勉县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道路建设工程 | |
代理单位 | 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房建项目施工招标结果公示
建设单位 | 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 勉县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 ||
项目名称 | 勉县汉惠路(汉江路至杨寨路段)道路建设工程 |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陕西定军建设有限公司 | 1081.96万元 | 180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汉中正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78.03万元 | 180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陕西天泽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 1074.05万针孔 | 180天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姜光庆 | 陕261080806849 | 陕建安B(2005)070029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程栋林 | 陕261141559528 | 陕建安B(2015)0009100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蒋武谙 | 00263700(临时) | 陕建安B(2010)0700141 |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请在3天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或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向招标人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我们将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11号,2013年9部委23号令修改)认真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作为正式中标人。 招 标 人: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勉县县城建设改造工程指挥部 勉县城市建设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勉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916-3213909 公示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7月31日 |
招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