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柞水县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陕HK8296东风牌7座小轿车一辆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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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人民法院关于陕HK8296东风牌7座小轿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 (2020)陕1026执173号 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3月20日10时至3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柞水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9/02)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陕HK8296东风牌7座小轿车一辆
车况介绍:该车基本状况良好,发动机等正常工作。 标的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如有违章、年检、过户、单证补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买方承担。过户是否有限制的相关事宜请竟买人自行咨询落户地市车管所,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拍卖人对此不负责任。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评估价:26666元,起拍价26666元,保证金:2000元,增价幅度:200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0年3月5日起至2020年3月19日10 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请在公告看样时间前两个工作日内与本院预约,联系人电话:18192555033,15109148998,0914-4322715。 四、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关于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本案暂无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较高,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拍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20年3月23日10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 柞水县人民法院案件执行款专用户 ,开户行: 陕西柞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800080000001910000005)。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八、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买受人应在2020年3月23日前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陕西省柞水县人民法院(地址: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乾佑中街13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五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用于办理过户手续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的时间由法院根据案情确定)。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违章处罚、停车费等欠费以及车辆扣分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法院咨询电话:0914-4322715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监督电话:0914-4341592 联系地址:陕西省柞水县乾佑街中段137号。
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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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含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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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柞水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