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鲁FR173Z号奥迪牌汽车一辆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拍卖公告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3日10时起至2024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鲁FR173Z号奥迪牌汽车一辆。车辆类型:小型轿车,车辆品牌:奥迪牌,车辆型号:FV7145HADBG,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LFV2B28U1H3015308;行驶里程:68565公里;注册日期:2017-06-08;排量:1395ml;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身颜色:白(以实物为准);(特别提醒:有查封,无抵押,无违章,未脱审;具体相关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证。涉案车辆均存放于莱山区凤凰山庄停车场,由申请执行人负责保管,车辆外观、现状、大架号等相关信息自行核对,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有意看样者请自行联系陈经理18654814132。)
起拍价:35000元保证金:3000元加价幅度:3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看样,有意者请到标的物所在地自行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的保证,因标的物的显性瑕疵与隐性瑕疵引起的各类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应部分,对于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以参加竞拍,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上述书面申请及证据材料提交日期截止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以申请执行人和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办理登记备案,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申请执行人的相关权利和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竟得。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芝罘支行,账号:37001666401050152613129565,行号:105456000200)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24)鲁0602执1464号拍卖款],尾款缴纳后,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芝罘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芝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办理标的交付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在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山东司辅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相关拍卖流程及贷款咨询电话:18554032051
法院咨询电话:0535-6859255刘法官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佳苑南街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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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日
招标单位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