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大数据与数字化管理咨询服务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大数据与数字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大数据与数字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进行竞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采。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万元) | 成交供应商(名) |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大数据与数字化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 25 | 1 |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凡有意参加竞采的供应商,请自行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http://www.cqcjh.org/)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二)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6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采购文件获取
供应商通过联系我单位采购联系人获取竞采文件并编制响应文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签字盖章完毕的响应文件递交至制定地点。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官网(http://www.cqcjh.org/)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三)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四)竞采费用无论竞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采。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联系人:蒋欢
电 话:023-63600080
招标单位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