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长春市体育馆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长春市体育馆地下12车位分零出租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信息时间:2021-07-05阅读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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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长公-GY-GG[2021]183
项目名称 | 长春市体育馆地下12车位分零出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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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长公-GY-ZL[2021]031号 | 披露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1年07月06日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1年07月19日 |
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 2021年7月13-14日,上午9-11时,下午13-15时;地点:标的所在地。 | 登记截止时间及交易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1年07月20日15时00分 |
标的展示联系人 | 罗先生 | 电话 | 13154360611 |
自由报价开始时间 | 详见附表 | 限时报价开始时间 | 详见附表 |
报名网址(支持远程报名) | http://www.ccggzy.com.cn/ |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动态报价网址 | http://www.ccggzy.com.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0431-88779645 |
网络咨询联系人 | 软件客服:4009980000 | 电话 | 0431-88779873 |
资产出租信息披露公告
一、出租申请与承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长春市体育馆地下12车位分零出租项目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开发布招租信息,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动态报价系统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系统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中心视情况组织继续报价或重新报价;
5、我方在本次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委托中心发布信息披露公告、征集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组织竞价、价款结算等事项,我方承担法律责任,与中心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长春市体育馆
二、出租标的简况
标的详细信息请见附表
资产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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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是否 | ||
是否存在优先竞买人 | 是否 | ||
资产评估 情况1 | 评估机构 | 吉林方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或备案机构 | 长春市财政局 | A.核准 B.备案 | |
评估基准日 | 2021年03月19日 | ||
出租条件 及重大事 项提示 | 1.标的简介拟出租标的为位于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地下车位共12个。该标的有照明电,项目成交后出租方可按期交付标的。2.出租用途:商业3.出租期限:3年4.租金及交纳方式、租金调整约定、标的交付期限年租金挂牌价:详见明细表;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交齐全款),以后每年租金在上年租金到期前30日内向出租方一次性交齐;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同时按合同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交齐并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交付标的。5.招租方式及交易保证金采用网络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交易保证金见明细。6.承租条件租赁期内,承租方须严格遵守出租方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停车场管理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配合出租方安全保卫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利用承租标的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如违约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约,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让、入股或抵押。如违约,出租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另行招租;7.期满后的处置及续租条件合同期满后由出租方收回标的,承租方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在15日内自行拆走,逾期没有拆走的视为放弃,出租方有权处置;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愿意继续承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利。8.违约责任成交后承租方如未按期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期交纳成交价款,均构成违约,收回该标的,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
三、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名称 | 长春市体育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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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 法人 | ||
住所 | 长春市人民大街2999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于东华 | ||
注册资本(万元) | 2931.00 | ||
经济性质 | 事业单位 | ||
内部决策 情况 | 以下决议已按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A.股东会决议B.董事会决议C.总经理办公会决议D.其他:班子会决议 | ||
出租行为 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名称 | 长春市财政局 | |
批准内容 | 关于长春市体育馆地下停车位出租的意见 |
四、交易条件
交易条件 | 公告期 | 10个工作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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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时报价周期 | 90秒 | ||
挂牌底价 | 3.59万元 | ||
挂牌底价对应租期(月) | 详见明细表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分期付款 | ||
公告期满,如未产生意向承租方或在报价期内没有有效报价的 | 信息发布终结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其他 | ||
与出租相关 其他条件 |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账户信息 | 保证金户名: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户详细信息如下: |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保证金账号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1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20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756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2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21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798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3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25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897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4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34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871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5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35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855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6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36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772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7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38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715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8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39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814 | |
长公-GY-ZL[2021]031号009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40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673 | |
长公-GY-ZL[2021]031号010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45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830 | |
长公-GY-ZL[2021]031号011 | 五环高尔夫家园小区8号楼146号地下车位出租 | 62325109406487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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