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别墅转让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正太和平花园小区70号别墅转让 | 项目编号 | 09FC2020021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0/4/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5/2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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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3624876 | |||||||||||||||||||||||||||||||||||||||||||||||||||||
评估基准日 | |||||||||||||||||||||||||||||||||||||||||||||||||||||||
评估机构 | |||||||||||||||||||||||||||||||||||||||||||||||||||||||
转让底价(元) | 3624876.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91150102082183356W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50号 法定代表人:申秀文 经济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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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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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行办会会议纪要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 |
特别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土默特左旗金川开发区电力城西侧正太和平花园小区70号别墅,建筑面积533.07㎡。不动产权证号为:蒙(2018)土默特左旗不动产权第0004110号。房产使用状态为闲置,无租赁。 标的资产涉及土地情况需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由受让方承担。 2、 本次标的转让过程中,权属变更事宜需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仅负责提供权属变更相关资料,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办理标的权属变更过户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4、本次转让标的涉及的房屋面积以转让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参考,最终以标的所在地房管部门、规划部门、土地部门核定为准。交易价款不因房产面积变化而改变。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受让标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弃受让房产。 |
交易 条件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同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受让资料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公告及竞买文件中全部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与最终受让方办理标的交接。 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公告期间勘验联系人:樊诚 18698435517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0/4/22 至 2020/5/20 | |||
报名手续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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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金额:700000元 保证内容:转让方及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扣除转受双方应向中心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2)报名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缴纳至中心指定账户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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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0年04月22日09:00 至2020年05月21日10:4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3.000000%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毛经理 0471-3473053 18586095925 |
技术支持 | 徐经理 0471-3473016 18586095929 |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17:00 | |
单位地址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 | |
其 他 |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200c6cd4-4e2a-459e-8f50-c92f3eac9638
招标单位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