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海外业务发展布局及配套政策研究咨询服务项目 变更公告 变更公告编号:XDBGGG202508070002 本公司于2025年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中标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功能聚合物新材料制造基地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建设单位名称: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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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91440400MA4WKLEY7F | 建设单位法人: | 郑小赞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蔡怡泓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兴隆一路88号 |
项目名称: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功能聚合物新材料制造基地 | 项目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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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2661-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 金湾区南水镇兴隆一路88号 | |
中心坐标: | 经度:113.23458 纬度: 21.98309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6-05 | |
环评审批文号: | 珠环建书〔2020〕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440400MA4WKLEY7F001V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2022-02-1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2893 | 运营单位名称: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400MA4WKLEY7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91440400MA4WKLEY7F | 验收监测单位: | 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MA5CUEN649 | 竣工时间: | 2021-12-26 |
调试起始时间: | 2022-0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3-01-26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4-04-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4-05-30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iacloud.com/gs/detail/2?id=40430zd4EX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新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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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项目性质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年产功能聚合物新材料30000吨/年(其中抗冲击改性剂 27500 吨/年,阻燃抗滴落剂250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 | 年产抗冲击改性剂14000吨/年,阻燃抗滴落剂2500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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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1)本次验收为一期生产规模抗冲击改性剂14000t/a(均为干燥法的产品)、阻燃抗滴落剂2500t/a。余下产能(抗冲击改性剂13500t/a(分为干燥法4000t/a、挤出法9500t/a))拟在二期项目中实施。 (2)增加了1台恒温箱。增加1台恒温箱原因:由于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使用的物料供应地区(名称: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熔点17-18℃,沸点175-176℃)发生变化,原拟使用八甲基环四硅氧烷的供应地区位于浙江地区 ,现变更为新疆地区。北方冬季天气较冷,物料在运输过程中易凝结为固体,为保证生产的可操作性,需要加热物料使之由固体转化为液体,为此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需增加一台恒温箱。其他增加设备为公用工程设备,无污染物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抗冲击改性剂-CP31乳液工艺流程:配料→搅拌→一次反应→二次反应→降温→过滤→进下一步抗冲击改性剂生产线 2、抗冲击改性剂工艺流程:配料→混合凝聚→二次凝聚→筛分→离心脱水→清洗→离心脱水→干燥→筛分→混料→成品包装 3、阻燃抗滴落剂工艺流程:配料→搅拌→反应→降温→离心脱水→干燥→筛分→成品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 | 1、抗冲击改性剂-CP31乳液工艺流程:配料→搅拌→一次反应→二次反应→降温→过滤→进下一步抗冲击改性剂生产线 2、抗冲击改性剂工艺流程:配料→混合凝聚→二次凝聚→筛分→离心脱水→清洗→离心脱水→干燥→筛分→混料→成品包装 3、阻燃抗滴落剂工艺流程:配料→搅拌→反应→降温→离心脱水→干燥→筛分→成品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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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水处理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3/d,拟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反应+接触氧化+A/O池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 3、抗冲击改性剂反应釜、阻燃抗滴落剂反应釜、实验反应釜、甲类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 4、阻燃抗滴落剂干燥系统废气、后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及筛分、混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 5、抗冲击改性剂干燥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 6、废水站+检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 7、筛分、混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 8、采用低噪声设备选型和设计。厂区绿化降噪等。 9、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经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废水处理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3/d,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反应+接触氧化+A/O池工艺对废水进行处理。 3、抗冲击改性剂反应釜、阻燃抗滴落剂反应釜、实验反应釜、甲类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 (FQ-5-0730-1)。 4、阻燃抗滴落剂干燥系统废气、后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及筛分、混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FQ-5-0730-2)。 5、抗冲击改性剂干燥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FQ-5-0730-3)。 6、废水站+检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FQ-5-0730-4)。 7、一期项目中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接入FQ-5-0730-2排放口排放。 8、采用低噪声设备选型和设计。厂区绿化降噪等。 9、固体废物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代替GB 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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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1)一期项目筛分、混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原经FQ-5-0730-5 排放口排放,变更为排入FQ-5-0730-2 排放口外排。该排放口的废气处理设施不变,仅原经FQ-5-0730-5 排放口排放,变更为排入FQ-5-0730-2 排放口外排,FQ-5-0730-2、FQ-5-0730-5均为一般排放口,该变动未新增主要排放口、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 (2)原环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现为提高生产废水生化处理能力,故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珠海高栏港石化园区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该变动未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未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 (3)原环评FQ-5-0730-1、FQ-5-0730-2、FQ-5-0730-3、FQ-5-0730-4废气排放口排放高度均为24m,实际建设过程中,由于需建设规范的废气采样口,FQ-5-0730-1、FQ-5-0730-2、FQ-5-0730-3废气排放口实际高度为28m,FQ-5-0730-4废气排放口排放高度为24m,不变。本项目FQ-5-0730-1、FQ-5-0730-2、FQ-5-0730-3废气排放口比原环评高出4m,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的重大变动清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范污染事故。 | 实际建设情况: | 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建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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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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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9.705 | 0 | 0 | 0 | 9.705 | 9.705 | |
COD(吨/年) | 0 | 22.528 | 0 | 0 | 0 | 22.528 | 22.528 | ||
氨氮(吨/年) | 0 | 1.468 | 0 | 0 | 0 | 1.468 | 1.468 | ||
总磷(吨/年) | 0 | 0.012 | 0 | 0 | 0 | 0.012 | 0.012 | ||
总氮(吨/年) | 0 | 2.38 | 0 | 0 | 0 | 2.38 | 2.38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2.043 | 0 | 0 | 0 | 2.043 | 2.043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2.617 | 1.98 | 0 | 0 | 0 | 4.597 | 1.98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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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处理站 | 《珠海高栏港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与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服务协议》 | 废水处理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为1200m3/d,采用“水解酸化+厌氧反应+接触氧化+A/O池工艺 | 项目废水排放符合与珠海高栏港中法水务有限公司的协议标准要求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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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尾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二甲苯参考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 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抗冲击改性剂反应釜、阻燃抗滴落剂反应釜、实验反应釜、甲类储罐区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二甲苯可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表6 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
2#尾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阻燃抗滴落剂干燥系统废气、后处理车间无组织废气、及筛分、混料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FQ-5-0730-2)。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
3#尾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抗冲击改性剂干燥系统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除雾器+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8m烟囱排放(FQ-5-0730-3)。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颗粒物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
4#尾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废水站+检验室废气收集后经两级UV光催化氧化箱+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24m烟囱排放(FQ-5-0730-4)。 | 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的相应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应标准限值。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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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噪措施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采用低噪声设备选型和设计。厂区绿化降噪等。 | 项目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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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腐防渗 | 危险废物暂存仓库、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初期雨水池等进行了防腐、防渗措施。厂区已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并对地下水进行了检测。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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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固体废物的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固体废物已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代替GB 18597—2001)的相关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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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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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防范污染事故 | 已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建事故应急池、制定应急预案。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依托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依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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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不涉及环保搬迁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不涉及环保搬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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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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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不涉及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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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不涉及功能置换。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不涉及功能置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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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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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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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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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单位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
熵能创新材料(珠海)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