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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一、招标编号:E341502001000360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派出所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服务类 【】货物类 七、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八、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派出所工程,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该工程总建筑面积1792.3㎡,其中张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一建筑面积915.5㎡、张店派出所综合业务用房二建筑面积652㎡、张店派出所附属用房一、二建筑面积均为112.4㎡,以上四个单位工程均为独立基础、框架结构、地砖地面、乳胶漆墙面、办案区八间办公室均为皮质硬包墙面、硅酸钙板吊顶、卫生间为面砖墙面铝塑板吊顶、安装配套齐全的水电照明网络、办案区安装监控系统等。室外工程主要包含沥青道路、花岗岩铺装及园路、停车位、绿化、给排水、监控、照明等室外配套项目。工程造价约550万元。 九、计划工期:180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6月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其投标资格无效。项目业绩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其投标资格无效)。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投标项目经理近3年(2015年6月2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必须完成过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其投标资格无效。项目业绩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其投标资格无效)。 十一、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1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 安徽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ahzbtb.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act.org.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网上免费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总价中位值法 十九、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项目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履约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8年 6 月 5 日 17 时 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8年 6 月 6 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 2018年 6 月 21 日 9 时 0 分。 6、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 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8、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9、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 联系人:张委员 联系电话: 1890564875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润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64-3377949 二十、投标保证金账号: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派出所工程 收款人名称: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汇入银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开发区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 34050174640800000427-0091 汇入银行名称:中信银行六安分行营业部 汇入银行账号: 3112310045111451202
招标单位
六安市金安区张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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