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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钢丝轮胎-CFCLA240055

招标
1万元
1万元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联系方式招标产品钢丝轮胎
代理单位-代理联系方式

公告原文

询价单号:RFSTG24022200045 询价单标题: (代理)钢丝轮胎
币种:人民币 招标编号:CFCLA240055
税率:13% 询单类型:采购
定量/定价:定价不定量 询价单状态报价中
报价开始时间:2024-02-22 15:32:00报价截止时间:2024-02-23 15:35:00
是否定向: 定向保证金额:10000.0000
招标期限:物料总项次:4
供货开始时间:2024-04-01供货结束时间:2025-03-31
采购组织:轮次:第 1 轮
物料信息
序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型号和规格说明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交货期
1Q000100556(代理)钢丝轮胎钢丝轮胎...1200-20...... 350.0000
2Q000100573(代理)钢丝轮胎钢丝轮胎...1100-20...... 35.0000
3Q000100886(代理)钢丝轮胎钢丝轮胎,900-20,900-20钢丝轮胎 30.0000
4Q000100892(代理)钢丝轮胎钢丝轮胎,1000-20,钢丝轮胎-1000R20 70.0000
基本条款
条款类别条款名称条款内容
-招标信息我公司(以下简称买方)拟对抚顺基地“钢丝轮胎”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本次招标采用平台方式投标,按单项最低价分项中标的方式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进行评标。
-一、产品质量与技术要求:1. 质量要求:方严格按照买方提供的规格型号供货,确保满足买方现场实际安装尺寸和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质、工艺技术与指导、售后服务等内容,可附技术协议),如有差异或替代,需在投标报价表备注列详细说明,以确保所供产品满足车间现场安装及使用要求。 2.质量标准:卖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若无国家/行业标准的,需满足买方使用现场的工况环境与图纸要求。卖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没有侵犯任何厂家或个人的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需方的相关经济损失由承揽方负全责。 3.如标的物有质量问题,卖方承担免费更换的责任,同时对属于卖方责任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解除合同。 4.卖方保证所供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性能的产品,无设计、制造和材料缺陷。如发现所供产品为翻新件、旧件等非全新的件,卖方需更换成全新产品,并承担两倍货值的赔偿。卖方所供的产品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在买方通知卖方后,卖方最迟应于3工作日内前来处理,逾期不到买方进行处理的,视作卖方认可买方提出的质量问题及责任判定。 5.厂家在报价时如对物料不清楚可及时向我方相关人员咨询,厂家要保证中标产品满足我方需求。 6. 大块花纹,仅限朝阳、前进、三角、佳通、玲珑品牌,其它品牌报价视为无效。单一规格轮胎,价格固定基础上,供应商报价可选择上述要求品牌范围内,相互替换供应。
-二、产品验收标准及不合格处理规定:交货时,需附合格证、质保书等相关技术资料。具体送货数量以需方仓库实收数量为准。对于不合格产品,则由供方负责免费按合同要求更换或退货,并作为合格供方评级的依据之一。
-三、产品包装要求:包装应符合标的物运输与存储要求,免费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注明生产厂名、货物名称、批号等,确保途中不受损害,若损坏需免费更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四、运输方式:由卖方送货到交货地点,并由卖方承担交货前的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标的物丢失、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在合同产品运输条款中明确:要求单车载重(含自重)<100吨,如出现≥100吨情形,每车扣罚1000元,货物不予卸车;如因超载发生交警部门扣罚我公司情形,按实际扣罚金额实施加倍扣罚。注:根据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要求,卖方需使用符合国家最新排放标准的车辆,如卖方不按要求履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处,送货及卸货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五、产品交(提)货日期:1、本标书招标为招单价标(按零库存管理),签定价不定量合同,招标期限为12个月。乙方应根据保障甲方正常生产的原则确保各规格物资的最低库存量,并按最低库存量存放在甲方指定仓库,因甲方领用而不足最低库存量的部分,乙方应以保证甲方正常生产为前提尽快补足,最迟不超过15个工作日补足。 2、投标单位中标后,严格按照技术要求或图纸生产并供货,交货期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交货。 3、若投标单位对部分物代码的物资无法满足标书中要求的交货日期交货,请在投标时单独提出。
-六、货款结算方法:1、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含材料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包装费及13%增值税税金等其它所有费用,并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一票结算(如开票时遇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则含税价格也做相应调整。若合同有效期内受国家税率政策影响,税率有冲突时,则合同以不含税价为准)。 2、零库存物资按先使用后付款的原则进行,不需跟踪物资以实际领用发生数作为结算依据,需跟踪物资以跟踪表为结算依据。甲方物资管理处按协议(或合同)要求每月底形成领用报表,交甲方供应处,供应处对照协议(或合同)相关条款核对无误后,通知乙方开发票,甲方凭票支付,具体付款按照主合同相关付款条款。 开具发票结算一个月后付款(商业承兑,买方不贴息)。 3、双方结算的币制一律为人民币。
-七、违约责任:1. 在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所供产品为翻新件、旧件等非全新的件;或产品质量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买方技术要求的;在履行过程中经抚钢检验,发现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掺杂掺假、以旧充新、假冒伪劣等行为,需无偿更换成符合标准要求的全新产品,并承担三倍货值的赔偿,其他质量问题及扣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内容执行。如果合同要求为进口产品,而发现为国产件,卖方需更换成进口产品,并承担两倍货值的赔偿。同时在使用过程中,因质量问题造成其它损失的,由卖方承担;因所供物资发生产品质量问题后需赔偿损失的内容包括:直接损失、直接能源损失、直接人工损失、设备折旧损失、其它损失等(以买方财务处核算项目为准)。 2.卖方所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的,除向买方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应该按本合同标的额不低于3%向买方支付扣款金额。 3.因卖方原因交货每延期1天,卖方承担延期交货部分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若延期交货超过30天,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卖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迟交货造成损失等),延期扣款最高累计不超过相应延期部分总金额的30%。卖方开票时根据合同单价开票,延期扣款在在供应商应付账款中或当期发票结算中扣除,同时买方开具扣款收据给卖方。定价不定量合同因卖方违约等原因,一方提前终止合同,买方除可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买方还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 (1)遇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合同期限内剩余未履行合同量(即买方后续从第三方采供数量)*单价价差(上涨后的单价与本次合同单价之差)。 (2)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30%作为违约金赔偿。一年内发生2个及以上合同发生超期的,暂停一年投标资格;一年内3个合同及以上超期的取消供应商资格;单个合同超期严重,可视情况直接取消或暂停供应商资格。 4.由于卖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本合同标的物中断运行或与其直接关联设备中断运行,由此造成的买方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5. 因卖方原因不履行合同,买方有权在卖方对买方全部应收款项中扣除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违约造成的其它损失,由卖方全额补偿。无论如何,在本合同项下因卖方违约赔偿买方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五倍或标的物金额的十倍。 6.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以其债权为第三方质押、抵押等。 7、在执行本合同中,如因卖方(或承揽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货物(或提供服务)存在质量问题,买方(或定作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有权自行冻结或扣划卖方(或承揽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其他合同项下的应付货款用来处理质量问题,卖方(或承揽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已充分知晓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并予以认可”。
-八、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等要求:1、所有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书前,交付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交付保证金时要注明投标项目和款项用途,并在投标时将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以投标保证金命名。在东北特殊钢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账面有应收账款的投标人,可出具投标保证金划转函。格式见附件: 投标保证金说明(此部分单独打印) 截至 年 月 日,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账面欠我公司货款______元,本次砂钢丝轮胎招标,愿以欠款额中的______元作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单位财务章 2、投标人逾时不交付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3、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将返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事项,并得到中标人确认后,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该合同履行期满后,予以返还。 5、投标保证金汇款帐户: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 6027 9385。 6、本项目标书费200元/份,投标时需将购标凭证扫描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并以购标费命名。 7、标书费汇款帐户: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连人民路支行;账号:2934 6027 9385。 8、附加信息及用途:标书费。标书费可以开收款收据,如果需要我公司提供发票的,请于当月提供开票信息及回寄地址并联系大连招标人员,跨月标书费只能开收据,不能开发票(发票会以顺丰到付方式寄出)。
-九、其他要求:1、投标单位所供的产品必须是具有生产、制造该产品资质单位所生产的合格品。 2、为保证合同履行,卖方同意交纳本合同额的 2-10%作为履约保证金。否则卖方同意本合同货款或买方对卖方其他合同项下应付账款中留有本合同标的额2%-10%作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履行期内,卖方接到买方通知后,需按买方要求时间将货物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要严格控制快递送货方式,对于确需快递送货的货物,卖方必须在货到前一天将合同号、物料代码、物料名称、数量等详细信息书面传真至买方,且必须送到买方指定仓库位置(对于未送到仓库物资我公司拒绝签收,请卖方提前与快递沟通好相关事宜)。因快递方式送货造成货物灭失或缺失的,责任由卖方承担。如为进口产品,卖方在发货前5个工作日内,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需安装与调试的,卖方人员的食宿费用与安全由卖方负责,并与买方安全管理部门签订安全承包协议。卖方要严格控制快递送货方式。 3、本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技术协议、图纸及卖方在投标书中所作的各项承诺、《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双方同意对本合同全部条款尽保密义务。卖方对接收的买方商务信息、技术资料等保密资料,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卖方可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买方相关保密资料,但需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保密义务。 5、在执行期间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需及时告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证明,核实属实的,视情况可以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6.在合同履行期内,卖方接到买方送货通知后,应及时组织发货,并将发货情况通过传真/微信传递给买方。 7.补充说明:卖方应认真查看技术协议、标书等所有内容,确保所制作或供货的产品具备相应的资质。即便买方邀请了卖方参与投标或议价,但若卖方不具备相应资质,卖方应主动提出并放弃该项目,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卖方需承诺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符合可持续发展,卖方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卖方与买方及关联公司有其它未尽事宜的,买方有权对本合同的货款暂不支付,直至所有事宜解决完毕。卖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事宜由卖方负责。 8.双方需严格履行签订的《合作伙伴合规承诺函》。 9、卖方(或承揽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必须全力保证并满足买方(或定作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的生产需求,且因疫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隔离费用,由卖方(或承揽方、乙方-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称谓)负责。 10、不购标或不按标书要求投标,需方有权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11、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411-62697169。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厂)自愿参加东北特钢集团关于“钢丝轮胎”项目投标,招标书及其他附件上条款均已确认,若中标,严格按上述条款执行。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2024年 月 日
附件
序号附件名称文件说明
1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书.doc
2零库存协议(抚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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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ebs.shasteel.cn/ieps/DispatchAction.do?efFormEname=CMZC0005&inqu_status-0-requestId=677139

招标单位

特殊钢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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