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永新县公安局吉安隆海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空调器,轴流通风机,离心式通风机 | |
代理单位 | 吉安隆海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发布时间:2020-05-11 16:30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的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6月0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20】08-2号
项目名称:永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业务用房通风空调采购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2733500.00元
最高限价:2733500.00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空调器、轴流通风机、离心式通风机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货物清单及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和缴纳税收的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原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
3、其他资格条件:
1)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保证金凭证。(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5月13日至2020年06月04日10点00分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网上自行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06月04日10点00分
地点:永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县国际湘赣商贸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新县公安局
地址:永新县县城
联系人及电话:吴先生 137079663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文轩路与沿江路交汇处
联系人及电话:尹小姐 0796-7732719
电子函件:2975405068@qq.com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单位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中介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11日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