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50807HT000007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服务项目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电流互感器,熔断器等一批物资 | |
代理单位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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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电流互感器、熔断器等一批物资采购 | ||||||||||||||||||||||||||||||||||||
项目编号 | 2018-0225872-CPMC-0005321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物资采购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种类及规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使用功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服务: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项目进展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2投标人为非被长庆油田分公司暂停供货的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资信证明符合要求; 2.3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的情况(2016年或最新的,投标截止日之前半年内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2.4商业信誉:“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清晰可辨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若“告知函”二维码不能被识别,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2.5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2-05 08: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2-09 17:30:00.0 | |||||||||||||||||||||||||||||||||||||
3.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02月05日至2018年02月09日(北京时间,下同),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30分,在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携带电汇凭证领取文件。 电汇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103268089610 行 号:104791003500 3.3 投标单位开具发票,需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工商营业注册地址、工商营业注册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信息(可参照招标公告附件中格式提供,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4 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自带存储U盘拷取电子文档; 3.5 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3.6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3-09 09:00:00.0 | |||||||||||||||||||||||||||||||||||||
4.1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3月09日09时00分 4.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银川市兴庆区石油城银横路189号二楼东侧(长庆油田银川生产指挥中心北门对面)开标大厅,方式为现场送达。 4.3 密封不合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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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九采油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