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汽车 | |
代理单位 | 广西安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本院定于2025年6月4日10:00至2025年6月5日10:00(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sf.taobao.com/0775/09,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
车牌号为桂R7B762魏派牌汽车一辆
标的物详情:
(1)厂牌型号:魏派牌/CC6483AD00C; 车牌号:桂R7B762; 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非营运;车辆识别代码:LGWEF7A75KH250113;发动机型号:GW4C20A;燃料类型:汽油;排量:1967;环保达标情况:GB18352.5-2013国V;车身颜色:紫;出厂日期:2019-01-25;初次登记日期:2019-04-24;检验有效期止2025-04-30;保险终止日期:2022-04-29;强制报废期止2099-12-31。
(2)车辆行驶里程数为64969公里,车身有明显划痕,车辆具体状况请参考照片,按现状进行拍卖,成交后按照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不清楚是否发生过事故,法院不对有无发生交通事故作出承诺。
(3)车辆共有2条违章,需缴纳罚款300元。车辆有钥匙、行驶证,无车辆登记证。
(4)车辆自2025年4月15日起停放在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港兴停车场,具体以最终停放时间为准,成交后,扣押期间的停车费由法院承担。
(5)车辆有抵押,抵押权人:南宁支点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二、竞价时间及保留价、起拍价
拍卖竞价时间:2025年6月4日10:00至2025年6月5日10:00止(延时的除外)。
询价:60397元,起拍价:42278元,保证金:6000元,加价幅度:300元;
特别提醒:
1、车辆如有违法违章未处理、车辆故障修复、车辆逾期未检验、保险逾期未交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2、车辆未实地检测,请竞买人在报名竞价前对车辆做实况检测确认。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3、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描述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修改公告);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如当事人和解、执行完毕、标的物不宜处置等),本院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4、本次拍卖价格仅指车辆价值,车内物品不包含在内。未经本院一并查封、拍卖,买受人不得主张对车辆内的其余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拍卖方式: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拍卖平台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拍卖开始后补交无效。
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 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 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 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自行承担其他法律后果。
【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竞买人违约责任】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尾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不足部分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七日内补交,逾期未补交,法院强制执行,并可以对违约买受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恶意参加竞买、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未经法院允许擅自进入、破坏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院依法予以制裁。
五、拍卖财产已知瑕疵: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六、【风险提醒】
1、车辆如有违法违章未处理、车辆故障及修复情况由买受人自行了解、车辆逾期未检验、保险逾期未交等情况,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交易双方按照税法相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未明确规定负担主体的部分由买受人承担;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车辆管理部门办理。
2、标的物的实际交付、产权过户、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标的物为简单动产的,法院出具文书后7个工作日内交付。对车辆过户交付有时间要求的竞买人,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竞买。
3、如因政策、车辆瑕疵、违法记录等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
七、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八、报名方式:
淘宝网报名,拍卖竞价前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116000658589,本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贵港市广场支行,转账备注:(2025)桂0802执恢266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本院选定本案司法拍卖辅助机构为:广西安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拍前一天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广西安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向意向竞买人提供标的物咨询、看样、指导报名免费服务,看样请提前预约,由网络拍卖辅助机构安排看样时间。
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第十六条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当事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十一、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2025年5月13日
看样咨询致电:广西安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安女士)19178501131
法院咨询电话: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0775-4556205
招标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