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一、内容 1、此项目原《招标公告(重新招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标段5:给煤机 原专项资质条件“2.1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智能自动化零部件生产项目 | |
代理单位 | 苏州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招标单位
苏州怡合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