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
| 代理单位 | 苏州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关于国家空气净化产品及气体检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装修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稿时间: 2017-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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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并且[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总监)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
4.项目负责人(总监)业绩: 2014年3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3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 饰工程
5.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6.招标人可以拒绝园区施工单位考评结果为c类或者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部门认定的其他不良信用的申请人投标;
7.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9.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11.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件;
13.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为:苏州市名录与园区增补名录中建筑装饰专业Ⅰ组、Ⅱ组(组别不一致时以园区增补名录中的组别为准),以开标当日有效的名录为准;
1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其他条件: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3、本项目设计单位为:苏州水木清华设计营造公司、苏州市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4、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其2016年11月、12月、2017年1月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部门章)、劳动合同书。
5、按要求提供企业承诺书(承诺内容:符合并包含上述条件第7条、第8条、第9条及第15条其他条件中的第1条、第2条。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政府网站中标公示打印资料或者“纳税凭证”或者“建筑业统一发票”。
其他说明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1、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报名操作,直接支付后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3/6日17:00
招标人地址:
联 系 人:唐益 传 真: 电 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江星路756号天元辰广场904室
联 系 人:江琴 传 真:0512-69333170 电 话13402515031
邮编: E-Mail:393604053@qq.com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投诉电话:0512-66605607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年03月01日 至 2017年03月06日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网址: //zhaotoubiao.sipac. .cn,投标申请人通过CA证书登录。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单位
苏州市计量测试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