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
代理单位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42019000579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05 16:49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11-06 09:00到2019-11-12 17:00 |
标书售价(元) | 300.00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11-26 10:00 |
开标时间 | 2019-11-26 10:00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新都区金都街127号,刘老师,028-83956111。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028-839123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周先生、张先生,028-83912303。 |
预算金额(元) | 3690000.00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警车 |
行业划分 | C361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公安局新都区分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一批执法执勤车辆。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二、购置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购置清单: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单 位 备注 1 多用途乘用车 30 辆(二)技术参数及要求: ★1、整车尺寸(mm):≥长4400*宽1690*高1840; ★2、总质量(kg):≤1960; ★3、整备质量(kg):≤1410; 4、燃料类型:汽油; 5、驱动型式:4X2; 6、排放标准:国五及以上; 7、额定载客人数(含驾驶员):≥7; 8、轴距(mm):≥2720; 9、发动机排量(ml):≥1590; 10、发动机功率(kW):≥90; ★11、变速箱类型:CVT自动挡; ★12、最高车速(km/h):≥175; 13、前悬(mm):≥830; 14、后悬(mm):≥840; 15、接近角(°):≥20; 16、离去角(°):≥18; 17、驾驶座安全气囊; 18、ABS\EBD; 19、第三排侧折叠座椅; 20、车顶1.2米联排警灯(提供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1、车载GPS带GSM功能(提供带CMA标识的检测报告); 22、车辆搭载公务用车管理系统(提供软件著作权证书); 23、车辆须有警用标志,车身颜色为白色(提供承诺函)。 注:★参数为本项目重要参数,适用于评分。 三、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款的10%,余下货款在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如有车辆不能上牌上户,采购人可拒付货款,并有权保留进一步追究供应商赔偿的权利。 4、售后服务 4.1供货时提供有关货物操作规程,车辆合格证书和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车工具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等文件和确保车辆上牌所需的应由中标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并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上户工作。 4.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具有专门的维修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 4.3质保期:三年或10万公里。 5、验收标准及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注:▲参数为本项目实质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备注 | 1、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计划号:(2019)1455号,预算金额:369.00万元,最高限价:360.00万元,品目编码及名称:A02030708警车。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强制节能产品除外)。4、文件售卖咨询:杨女士,电话:028-83995998;保证金咨询:邓先生,电话:028-6162682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6、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
PPP项目标识 | 否 |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