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塑料软管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3年1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中尖)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浙江中尖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米塑料软管、6万个线架、5万个机架生产项目 |
浙江杜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创业路3号5号厂房(一层、三层、四层) |
浙江中尖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采用挤出、抛丸、喷塑等工艺,购置双螺杆混练挤出造粒线、喷塑流水线等生产设备。 |
无 |
附件 |
废水:水槽冷却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直冷工序,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搅拌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造粒废气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挤出废气收集后通过“静电除油+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焊烟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抛丸粉尘经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喷台自带滤芯除尘后再经各自配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 固废:废包装桶、废铁质油桶、废滤网及残渣、废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污泥、废液压油、废灯管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废钢丸、废焊材、粉尘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合理布置噪声源,远离附近敏感点。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1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8909056传真:88909919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招标单位
台州市公安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