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 招标单位 |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锅炉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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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4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
http://www.js-eia.cn/
)进行《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奔驰汽车4S店新建锅炉建设项目》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4日
附件: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奔驰汽车4S店新建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奔驰汽车4S店新建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pdf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奔驰汽车4S店新建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招标单位
内蒙古之星汽车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