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局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租用新320国道北侧场地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一. 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局
二. 单一来源编号:
三. 采购项目名称:租用新320国道北侧场地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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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新320国道北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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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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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6万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 申请理由: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区委办发[2017]111号)、《关于开展运输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衢江区政办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衢江区公路管理局负责G320国道樟潭治超点的建设任务。 因春节后即需要开展治超相关工作,场地位置需求特殊,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租赁场地。 该场地由衢州市衢江区双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提供。
八. 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衢州市衢江区双明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衢州市衢江区樟潭街道大安村安仁铺何家8号
九.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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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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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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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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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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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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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十里丰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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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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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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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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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治超工作任务重时间紧,治超点项目时间紧迫,场地位置需求特殊,符合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要求。
十. 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同时抄送同级财政监管部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衢州市衢江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余黎明
联系电话:13505703499
地址:衢州市衢江区沈家振兴东路36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传真:0570-8762709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
附件信息:
3.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