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石油分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 已经哈市发改基[2012]05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哈密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G30与S 238公路交汇处 2.2 工程规模:600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施工图全部内容 ;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竣工日期:2013 年4月 1日至2013 年 10月30日总工期: 213 天(日历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地区外企业应具有外省队伍进疆和进哈施工备案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贰 级注册建造师(房建)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须合格有效); 3.3.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4.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房建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 4. 投标人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为:http://zb.xjjs.gov.cn)报名,报名后打印回执交送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留存。。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3 年3月7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年 3 月8日至 2012 年 3月 12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3 时,下午 17时至20时,到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施工10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押金每份 1000元。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哈密政府网》、《新疆信息网》、《新疆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 司新疆哈密石油分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地址: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编: 839000 邮编: 839000 联系人:蒋宝军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18999441938 电 话: 0902-2233883 传真: 传真: 0902-2233922 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