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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拍卖车牌号为津C3R955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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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拍卖车牌号为津C3R955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的公告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8月10日10时至2024年8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账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22/2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车牌号为津C3R955福田牌轻型厢式货车。
车辆相关信息见“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以及车正资产评估(天津)有限公司出具的车正鉴估字2024第0025号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附件查阅,信息仅供参考,以竞买人现场勘查实物为准。
瑕疵说明:现状拍卖,现状交付。该车出厂日期2019年8月5日,核定载客0人,累计行驶里程3761公里,非营运车辆。该车无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年检有效期为2020年8月31日,强制报废期限为2024年8月31日。其他瑕疵见评估报告。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说明和提供的图片,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评估价格38,800元(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13日,评估报告有效期至2024年12月10日),评估报告见附件。
起拍价为27,160元,保证金为2,720元,增价幅度为27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以及拍卖车辆的罚款、停车费用、维修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提前(不迟于开拍前3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竞买成功后,因买受人不具有竞买资格,不符合有关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造成车辆无法过户,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应认真了解相关政策,慎重决定是否竞买。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于拍卖成交后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本院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0日内领取民事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联行号:103110025129)
账号:0225120104000703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竞拍淘宝账号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
十二、司法拍卖标的物的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2-84969278
执行法官电话:022-84969173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举报监督电话:022-84969322
联系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含章路16号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7月25日
招标单位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