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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粤SU4300长安牌小型轿车(变卖)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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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原文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关于粤SU4300长安牌小型轿车的变卖公告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9月2日10时起在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1,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卖的方式

1、本次网络司法变卖期为2024年9月2日10时至2024年11月1日10时(共60天,延时的除外),变卖期开始后,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内的任一时间出价,则自第一次出价开始,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24小时和延时的竞价倒计时内有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倒计时结束时整个变卖期结束。

【举例说明:假设标的物变卖期为2017年9月1日10:00-2017年10月30日10:00,此期间内有竞买人在2017年9月2日11:00出价,则变卖期转为24小时竞价倒计时至2017年9月3日11:00结束(延时除外)。】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且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本次变卖不设保留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变卖标的:拍卖标的:粤SU4300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型号为SC7145KDB6)。(详见评估报告,请自行下载)本次拍卖标的车辆在检验周期进行车辆年审,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2030年08月31日,现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本次拍卖标的车辆的违章情况,买受人须自行解决相关费用。

变卖价:44077元;

变卖预缴款:44077元(已含保证金4000元)

增价幅度:800元

三、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8月30日10时前与本院经办法官联系。

四、咨询、集中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次拍卖结束为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集中看样时间:2024年8月30日10时。如需预约看样,请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预约,并编辑短信(内容格式为“看样人姓名+手机号码+标的物名称”)发送至13501508049作为看样登记(不逐一回复)。看样当天请按时到达,法院不另行安排看样时间。如未有一人报名,则本次集中看样取消。

看样集中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路1号101室。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

六、参与竞买人如有未能开设京东账户等原因,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为竞买,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的2024年8月30日10时到本院南城法庭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和办理委托手续(需进行后台登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南城法庭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京东账户实名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年8月30日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的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法院不能保证变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变卖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特别提醒:

①、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法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应到现场查看再进行拍卖;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②、本次拍卖成交后法院将出具确权文书、协助过户执行通知书并将送达相关权属登记部门,以及买受人。后由买受人持法院送达文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③、本次拍卖车辆在检验周期进行车辆年审,检验有效期止2024年08月31日,逾期检验强制报废期止2030年08月31日。现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

④、本次拍卖车辆停放于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周溪路1号101室,截至2024年7月12日,该标的无停车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可在看样时自行咨询管理员。车辆违章情况请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了解,车辆可能存在的其他一切欠费(包括违章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竞得标的车辆后须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协商处理。

十一、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过户: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手续及风险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1、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的主体承担。鉴于本案被执行人的偿债能力严重不足,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该垫付款项不参与案款分配。本次拍卖款经分配后有剩余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法院确权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凭完税凭证原件向法院书面申请代垫税费结算。如因本次拍卖分配后剩余款项不足以清偿上述代垫税费或买受人因故无法在期限内申请结算的,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

2、除上述因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之外的其他费用(如车辆违章、停车费、拖车费等)由买受人自行处理。

3、关于上述提及本次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及其他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标的物所在地税务部门、车辆管理部门等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十三、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四、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竞得者无需额外支付钱款,变卖预缴款会直接转到法院账户,竞得者等待法院通知或联系法院预约时间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竞得者须按照以下说明支付高出部分的尾款:

变卖余款由竞得者在变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东莞金域华府支行,账号:6228400607306071068]。本院工作人员核对变卖款汇款情况和办理相关手续后,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南城法庭办理成交手续。

司法拍卖贷款热线:4008-363-020

十五、关于拍卖平台提供的银行贷款信息,为平台、银行提供的服务,与法院无关。竞买人应于竞拍前与银行联系,以确定本标的物及竞买人自身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能否获得贷款,由贷款引起的后果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六、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变卖预缴款、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变卖预缴款、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help.jd.com/user/issue/359-1659.html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法院纪检电话:0769-88677860(举报、监督)。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中评报字[2024]第(资)H008号评估报告书。

温馨提示:竞买人成交之后,需耐心等待法院工作人员通知,前往法院办理成交签收手续。

拍卖咨询联系方式:

京东司法拍卖客服热线:4006-229-586(咨询竞拍流程及保证金缴纳相关操作)

4008-363-020(咨询标的物详情)

法院咨询电话:0769-88677647(咨询标的物详情、成交手续办理)

南城法庭李正文法官:0769-28681321

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南城人民法庭

网址:http://www.dgdyfy.gov.cn/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招标单位

第一人民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在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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