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流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17 11:04|发布单位: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监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别克牌SGM7242ATA小型轿车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别克牌SGM7242ATA小型轿车(鄂Q9855A)
转让底价: ¥ 2.890000 万元 挂牌时间:2020-10-20 至 2020-10-28
公告
标的基本信息 | |||
---|---|---|---|
项目编号 | HB2020DF102301 | 监测编号 | GR2020HB1001307 |
项目名称 | 别克牌SGM7242ATA小型轿车(鄂Q9855A) | 转让底价 | 2.890000 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0-10-2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0-10-28 |
标的所在地区 | - |
机动车基本信息 | |||
---|---|---|---|
标的状态 | 闲置 | ||
机动车品牌 | 别克牌 | 原车牌号码 | 鄂Q9855A |
车架号 | LSGGF53XXAH080854 | 登记日期 | 2009-12-18 |
购置日期 | 颜色 | 黑 | |
使用年限 | 11 | 数量 | 1 |
排量 | 2384ml/125kw | 排档 | 自动 |
行驶公里数 | 157390 | 年检至 | 2020-12 |
交强险 | 2020-12-16 |
其他说明 |
---|
交强险到2020年12月16日、年检到2020年12月,无抵押、质押担保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0-10-20 |
挂牌公告期 | 7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车辆是以现状转让(不含车牌)。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受让前自行查勘车辆,对车辆进行全面充分的了解。对车辆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购买,并对受让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受让成功后不得以车辆可能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车辆违法情况、发动机故障、变速箱故障、底盘故障、仪表盘故障、轮胎故障、刹车系统故障、久置电瓶缺电情况、行驶公里数与评估报告有差异等)为由要求退款或退车,不得因受让车辆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转让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2、如受让方需将转让标的转移至外地的,自行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限购政策和环保政策等规定,并提前备齐办理相关手续所需文件资料。成交后,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或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责任。3、意向受让方应对照我国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自行审查其受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即表明已确认其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能办理相关资产过户手续,并愿意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需足额交纳8670元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以公告截止日17:00时分足额到达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订之日将扣除转让方应付产权交易服务费后的成交价款净收益一次性支付至财政部门指定专用账户。3、转让方提出:⑴标的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予以配合。所涉及到的违章费用、扣分、罚款(若有)以及过户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⑵本次转让的车辆为我方处置的车辆,车辆办理交接手续时,实际行使公里数如与评估报告显示数据如有差异,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⑶受让方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全部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转让标的的过户手续及相关交接工作。本标的在签定移交清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4、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本次资产转让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施南评报字【2020】第116号中关于本车辆的描述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 |
二、处置方案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三、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867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收款账号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后,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扣除应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后直接无息原账户退回;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3、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除非转让方和受让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 |
评估信息 | |
---|---|
评估机构 | 恩施州施南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核准(备案)日期 | |
评估基准日 | 2020-10-10 |
评估报告文号 | 施南评报字【2020】第116号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2.887300 |
账面净值(万元)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
交易机构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鲁艺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8-8420625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
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自然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营业执照(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公司章程(法人提供) | 不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内部决议文件(法人、其他组织提供)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
联交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
更多信息咨询及报价地址: 我要报名
招标单位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州级机关综合执法应急用车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