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内容
采购单位: 中铁一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中铁一城-杭轨SG4-3-4-询-01 项目名称: 盾构机吊装询价 标书发售截止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无锡日华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甲方联系方式 | 招标产品 | 模具,零部件,注塑件 | |
代理单位 | - | 代理联系方式 |
公告原文
建设单位名称: | 无锡日华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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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 913202147986081294 | 建设单位法人: | 王凯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王云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 |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锡协路168号一期4号厂房 |
项目名称: | 模具、零部件及注塑件搬迁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年产模具100套、零部件5万件、注塑件22t/a) | 项目代码: | 2211-320214-89-05-347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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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建设性质: | ||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 C3525-C3525-模具制造 |
工程性质: | 建设地点: | 江苏无锡新吴区 江苏无锡新吴区 | |
中心坐标: | 经度:120.468889 纬度: 31.506667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无锡市行政审批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7 | |
环评审批文号: | 锡行审环许〔2023〕706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913202147986081294001W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2023-07-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5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无锡日华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1479860812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无锡日华精密模塑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 913202147986081294 | 验收监测单位: | 江苏国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594MA1MBPL35X | 竣工时间: | 2024-10-20 |
调试起始时间: | 2024-10-21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1-21 |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 2025-04-0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 2025-04-28 |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无锡众慧环保网http://www.wxzhhbw.com/publicity2.asp?=17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新建(迁建) | 实际建设情况: | 新建(迁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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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年产模具100套、零部件5万件、注塑件35t/a | 实际建设情况: | 年产模具100套、零部件5万件、注塑件22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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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模具及零部件工艺流程:粗加工-磨加工-加工中心-放电-切割-抛光打磨-组装试模 2.注塑件工艺流程:干燥-注塑成型-粉碎-检查-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 | 1.模具及零部件工艺流程:粗加工-磨加工-加工中心-放电-切割-抛光打磨-组装试模 2.注塑件工艺流程:干燥-注塑成型-检查-包装入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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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1.废水:排水系统实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梅花港,尾水排放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A标准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 2.废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各类工艺废气的收集治理措施、处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等均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酚类、氨、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苯乙烯、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1,3-丁二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乙苯执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标准,甲苯、丙烯腈、酚类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相关标准。 3.噪声:各噪声源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固废: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 | 1.废水:已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污水管网和雨水管网。本次验收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符合接管标准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次验收项目只设置了一个污水排放口。 2.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收集率90%,处理效率90%)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丙烯腈、酚类、氨、苯乙烯、1,3-丁二烯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捕集到的非甲烷总烃、甲苯、1,3-丁二烯、丙烯腈、酚类、乙苯、苯乙烯、氨,通过车间通风排放,以及磨加工、加工中心、放电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由风机经管道引至油雾净化器处理后(收集率95%,处理效率90%)自然通风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相关标准;甲苯、丙烯腈、酚类化合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苯乙烯、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1,3-丁二烯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标准;乙苯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4标准。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厂区内浓度低于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标准要求。 3.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3类排放标准。 4.固废:已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已委托无锡能之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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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企业线切割设备使用纯水进行线切割加工,每台设备均自带循环水过滤系统,对线切割设备中的纯水进行过滤后循环使用。过滤系统中的过滤器需定期更换,每年预计产生一般固废-废过滤器12个(约0.06t),由外售资源回收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根据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上变化属于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根据报告表推荐,全厂生产车间外100米范围,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等环境保护敏感点。 | 实际建设情况: | 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已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已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本次验收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100米,此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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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情况及原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污染物 |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 总体工程 |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 排放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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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排放量 | 实际排放量 | 许可排放量 | “以新带老”削减量 |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 实际排放总量 | 排放增减量 | |||
废水 | 水量 (万吨/年) | 0 | 0.0358 | 0.1278 | 0 | 0 | 0.036 | 0.036 | |
COD(吨/年) | 0 | 0.1325 | 0.5058 | 0 | 0 | 0.133 | 0.133 | ||
氨氮(吨/年) | 0 | 0.0015 | 0.0378 | 0 | 0 | 0.002 | 0.002 | ||
总磷(吨/年) | 0 | 0.0001 | 0.0054 | 0 | 0 | 0 | 0 | ||
总氮(吨/年) | 0 | 0.0037 | 0.0486 | 0 | 0 | 0.004 | 0.004 | ||
SS(吨/年) | 0 | 0.0043 | 0.4086 | 0 | 0 | 0.004 | 0.004 | ||
废气 | 气量 (万立方米/年) | 0 | 2.637 | 2.9 | 0 | 0 | 2.637 | 2.637 | / |
二氧化硫(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氮氧化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颗粒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非甲烷总烃(吨/年) | 0 | 0.0028 | 0.0143 | 0 | 0 | 0.003 | 0.003 | / | |
酚类(吨/年) | 0 | 0 | 0.0012 | 0 | 0 | 0 | 0 | /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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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要求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标准限值 | 化粪池 | 化学需氧量:345-399(mg/L);悬浮物:11-13(mg/L);氨氮:3.74-4.83(mg/L);总磷:0.12-0.14(mg/L);总氮:10-10.6(mg/L)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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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级活性炭 | 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丙烯腈、酚类、氨、1,3-丁二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 二级活性炭 | 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乙苯、丙烯腈、苯乙烯、酚类、氨,其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 |
序号 | 设施名称 | 执行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 | 监测情况 | 达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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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合理布局、距离衰减、厂房隔声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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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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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零排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应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审批手续。固体废物在厂区的堆放、贮存、转移等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 已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已委托无锡能之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并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处理相关手续。厂内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和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文件规定要求。 |
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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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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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防止生产过程、储运过程及污染治理措施事故发生。 | 已建立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与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已落实报告表环境风险分析篇章中的事故应急防范、减缓措施。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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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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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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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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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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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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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 |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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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 / |
序号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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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单位
无锡日华精密模塑有限公司